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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律师在线:企业辞退年满60岁员工,需支付赔偿金吗?

2019-07-19 15:06  吴玲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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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莆田网友留言咨询:公司里有几个超过60岁的门卫,因为年龄太大,现在想辞退他们,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

福建聚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德力解答:

一般与年满60岁的男性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未签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二)项、《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男性劳动者年满60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关系终止,应当退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终止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未签合同用工满一个月不满一年的,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资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止;未签合同用工满一年的,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补办手续,并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资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止,共11个月。

(吴玲 整理)

“律师在线”

不少市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各类合法权益受侵害时,往往不知该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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