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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涉嫌组织驾考作弊 8名嫌犯被移送检察机关

2019-07-26 15:06  王龙风 林少甫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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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7月26日讯(本网记者 王龙风 通讯员 林少甫)利用信号接收器、针孔摄像机等作弊设备组织实施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考试作弊,涉案的8名犯罪嫌疑人目前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东南网记者从莆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2018年12月29日上午,市交警支队驾管大队理论考场(科目一)内,监考民警在巡考中发现考生徐某(男,43岁,四川省通江县人)形迹可疑。经控制,民警从徐某身上当场搜出信号接收器、针孔摄像机等作弊设备。随后,该案件被移送城厢公安分局侦办。

经侦查发现,该团伙犯罪嫌疑人张某宾(男,26岁,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人)、郑某伟(男,26岁,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人)、石某辉(男,25岁,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人)、方某滨(男,35岁,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人)、陈某发(男,49岁,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人)、吴某珍(男,52岁,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人)、陈某中(男,48岁,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人)、何某龙(男,31岁,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人)为谋取非法利益,于2017年3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在小型汽车驾驶人理论考试中利用针孔摄像头拍摄考题再通过信号接收器传递答案的方式,分别帮助考生陈某钟、陈某民、黄某忠、郑某贵、徐某等5人考试,从中谋取非法暴利。

目前,张某宾等8人因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通过作弊取得考试成绩的陈某钟等人,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依法取消考试成绩,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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