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莆田村民反映拆旧复垦无房居住 镇政府:建议找建设用地

2019-10-23 12:21  王龙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林先生称家中父母目前住在简易木板房里(林先生 供图)

东南网莆田10月23日讯(本网记者 王龙风)近日,莆田网友通过东南网《直通屏山 省委领导留言板》反映,称自家老房子数年前在旧村复垦项目中被拆除,申请新的宅基地却一直无法获批,导致至今无房居住。【留言详情】对此,涵江区白沙镇政府村建站人员回复,该户人家所申请的土地性质属林地,建议找一块建设用地再提交申请。

该网友林先生介绍,其家住在涵江区白沙镇洋顶村,2014年镇里开展旧村复垦项目时,家里的老房子被拆掉了。根据当时村民同村委会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约定,拆迁户在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的情况下,采取符合村庄规划区内的自建方式安置。

“这些年我们一家人在泉州谋生,只有两个老人留在村里,因为没地方住,只能在空地上搭简易的木板房将就住着,我们逢年过节也都没法回老家多待着。”林先生说,家里自己找了一块地申请建房,但至今都未能获得审批。

针对林先生反映的问题,涵江区白沙镇政府村建站工作人员刘玉斌表示,该户人家所找的土地性质属于林地,需先办理农转用手续,才能转化为建设用地,该审批权限目前在市政府。而如果该户人家能够找到一块建设用地,那么审批程序会相对比较简单一些。

“农村除了宅基地,基本就是农用地了,老房子基本也都复垦了,而且每家每户也都只有一块宅基地,根本就不会有多余的建设用地,这让人上哪里找建设用地!”林先生无奈,盼望政府部门能够重视并解决该问题。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