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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30 11:30 陈媛媛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金晶晶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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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咨询:不动产证加子女名字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到哪个部门办理? 城厢区自然资源局回复: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之规定,应由当事人双方按规定提供有关材料及涉税证明,共同向所属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办理申请(地址: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二手房一窗通办161-167窗口)。受理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予以办结登记。 需提供的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2.不动产权属证书。3.买卖的,提交买卖合同;互换的,提交互换协议;赠与的,提交赠与合同。4.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提交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协议;共有份额变化的,提交份额转移协议。5. 不动产已设定抵押的,需提交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函,并注明知晓权证转移后须办理抵押变更登记。6.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监护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以及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材料;处分被监护人不动产申请登记的,还应当出具为被监护人利益而处分不动产的书面保证。7.门牌证。8.涉税凭证。 网友留言咨询:想做个门牌号,要怎么办理? 城厢区民政局回复: 市民携带房产证或土地证(不动产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二维码门牌照片,到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民政局窗口办理。 (陈媛媛 整理) 知莆田栏目 网友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东南网“知莆田”栏目记者将第一时间为您解答。 1.关注“知莆田”(z1141140594)或“莆田东南网”(ptfjsen)微信公众号,留言咨询。 2.致电东南网莆田新闻热线:0594-2535366反映。 3.各大应用平台下载“知莆田”APP可直接提问(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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