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
2020-01-05 16:22 王龙风 郑志鸿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金晶晶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c867e35c8d4b13bf0f93b6b1398266cf 许志鹏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东南网莆田1月5日讯(本网记者 王龙风 郑志鸿 文/图)1月5日上午,莆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志鹏向大会作检察院工作报告。记者获悉,2019年,莆田检察机关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3088件,其中审查逮捕各类案件2867件4061人,审查起诉各类案件4251件5722人,办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5869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1件。 许志鹏在报告中从五个方面全面回顾了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的主要工作:围绕中心大局,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凸显检察作为;强化综合治理,在创建平安莆田中展现检察担当;立足四大检察,在维护公平正义中作出检察贡献;注重质效提升,在深化司法改革中凝聚检察智慧;坚定政治站位,在强化自身建设中提升检察公信。 记者从报告中获悉,检察机关综合运用立案监督、公益诉讼等方式,开展了木兰溪全流域治理、湄洲岛及其附近海域非法采砂治理、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整治等专项监督,针对突出问题提出检察建议35份,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1.98公里,督促拆除违规养殖场51处,督促关停非法采砂点9处。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起诉非法采砂、走私象牙制品等犯罪79件127人。依托河长制工作站和生态文明建设基金模式,督促缴纳生态修复金10万元,补植复绿153.4亩,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方位保障美丽莆田建设。 检察机关依法严惩侵害民营企业利益犯罪,批捕职务侵占、泄露商业秘密、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嫌疑人56人,起诉109人。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慎用刑事强制措施,依法对38起涉民企案件作出不捕或不诉处理,坚决避免办了一个案子,倒了一家企业。批捕“套路贷”犯罪42人,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15人。起诉制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6人。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审查后决定逮捕14件14人,已起诉23件31人。组建专门侦查机构,全面摸排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线索,调查核实案件线索12条,立案侦查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2件2人。 检察机关全年共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38件,批捕39件89人,起诉46件215人,其中涉恶案件37件166人、涉黑案件9件49人。紧盯“破网打伞”,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2件2人。坚持不枉不纵,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依法排除涉黑涉恶认定25件,追加认定17件。重视对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9人,帮助追回欠薪198.8万元。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政策,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捕42人、不起诉24人,封存犯罪记录134人。 报告指出,检察机关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理念,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紧盯有案不立、有罪未究和不当立案等问题,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7件,纠正漏捕108人,追诉漏犯70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2件,法院已审结16件,改判9件,改判率56.25%。提出量刑建议1605人,法院采纳1294人,采纳率80.62%。加强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360人,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560件,监督裁定特赦罪犯69人。 在做强做好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方面,办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265件,提请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45件,提出诉讼违法和执行监督检察建议69件,移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线索20件,公安机关已立案18件,助力法院破解执行难问题。发挥刑事、民事一体化办案机制,办理虚假诉讼案件29件。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73件。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04件,立案10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3件,推动行政机关采取整改措施63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6件,审结案件诉讼请求得到法院全部支持,有力促进公益损害问题解决,尽最大努力让违法者为受损公益买单。 在深化司法改革方面,检察机关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对1470名真诚悔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适用该制度,其中适用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840名,占比57.14%,促进社会关系修复。全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顺利完成,构建了符合司法规律、科学规范高效的检察机关内设机构体系。按照“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市检察院设立七个检察部和相关内设机构,五个县区检察院共设置内设机构47个,全市精简内设机构28个。对驻监检察实行“巡回+派驻”工作模式,组成巡回组对莆田监狱开展专项检察,积极推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48小时醉驾速裁”制度试点工作等等。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