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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素瑜:用爱托举,为妇女儿童撑起一片蓝天

2020-01-08 11:14  梁丽萍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金晶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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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素瑜为来访群众调解

东南网莆田1月8日讯(本网见习记者 梁丽萍)她说:“作为一名妇女维权干部,我最大的追求是让弱势妇女儿童在同一片蓝天下享受同样的暖阳。”——她,就是莆田市妇女维权法律服务中心主任徐素瑜。

处理受访案件居全省前列

十六载寒暑,春华秋实,已在基层一线从事妇女维权工作16年的徐素瑜从不倦怠。据了解,徐素瑜至今妥善处理受访案件3500多件,数量和质量均居全省前列,无一引发投诉、上访或缠访事件。“没有什么秘诀,不是想着处理完案件就完事了,而是要有爱心、耐心和责任心来做这些事情。”谈及如何兼顾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徐素瑜这样说道。

徐素瑜告诉记者,她作为妇女维权法律服务中心的一名干部,不仅仅是帮助妇女儿童维护他们的权益,更重要的是关心她们的生活,抚慰她们受伤的心灵,帮助她们树立生活的信心,成为她们温暖的“娘家人”。正是抱着这样的信念,徐素瑜和很多前来维权的妇女成为了朋友,她们经常会回“娘家“,和徐素瑜唠唠嗑,聊聊家常近况等。

除了爱心、耐心和责任心,徐素瑜处理受访案件效率的提高,还得益于她的创新机制。她采取“线上+线下”调解模式,通过线上妇联干部一部手机、一个APP、一间虚拟会议室,可以随时随地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多个部门在线合力调解;线下依托基层村(社区)妇女维权站、网格站点,构建“纵横交错”的排查化解网络,第一时间化解夫妻矛盾、子女抚养、老人赡养等婚姻家庭纠纷。

从“个案突破”到“联动机制”

2018年,残疾妇女卢某不堪忍受丈夫的家庭暴力向市妇联求助,“她那时候极度恐惧,一提到离婚就直摇手,说不行啊,他会杀人的,一边说还一边用手比划着……”谈到当时卢某的境遇,徐素瑜依然印象深刻,细节历历在目。据了解,卢某的丈夫王某婚后不仅不赚钱抚养女儿,反而经常向卢某索要生活费,稍有不顺就对卢某拳脚相加。

在徐素瑜的帮助下,卢某通过法院判决离婚,摆脱了家暴的威胁,获得了两个女儿的抚养权,还找到了工作。“前几天,卢某还来找我聊天,她现在整个人气色好了很多,还胖了不少啊。”徐素瑜笑着告诉记者,看到卢某现在的生活状态,她也是倍感欣慰。

2018年8月,城厢区法院还就此案例发出了全国第一份由残联代为申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受到了最高院、全国妇联、省妇联的高度肯定。

“这是一个成功的‘个案突破’,但是,仅仅停留在个案上还是有局限的,更重要的是要建立起联动机制,形成良性互动,这样才能真正惠及更多的妇女儿童。”作为福建省地级市妇联中唯一一位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干部,徐素瑜善用法治思维从政策层面持续推动反家暴联动机制的有序运转。2014年,莆田市成立以副市长为组长,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民政局等部门为成员的反家暴工作协调小组,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公安机关在全省率先制定《莆田市公安机关办理家庭暴力案件工作规定》,规范案件受理、证据收集、家暴训诫等程序,为公安机关办理家暴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法院推进反家暴司法实践改革,城厢区法院作为全国首批九个《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试点法院之一,成立全省第一个反家庭暴力合议庭,创造十一个全国第一,形成特色的司法维权品牌。

步履不停,助益新法制定

“当时得知最高院发布新的司法解释,明确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我真的是心潮澎湃,热泪盈眶,太不容易了,十多年了,妇女终于等到了……”谈到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的《最高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徐素瑜依然是激动不已,新的司法解释出台的背后不知道凝聚着多少人的奔走和努力,其中也包括徐素瑜。

作为一名妇联干部,徐素瑜长期在一线从事维权工作,其间接触到了大量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案件,发现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在一些情境下对夫妻债务的认定,对妇女存在不公平的现象。她感受到了广大妇女迫切希望尽快细化完善夫妻债务的司法解释。于是,从2006年起,市妇联多次与法院沟通反映,又在市人大妇女儿童维权联席会议上提出建议,2013年,还向省妇联权益部提交了《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建议》。“后来关注的人越来越多了,呼吁的声音越来越大……终于,2018年1月,新的司法解释出台了。”

一路走来,步履不停,尽管意识到个人的力量可能是渺小的、微不足道的,中间也遇到了很多挫折,但是徐素瑜始终没想过放弃。她说:“这是身为一名法律人,更是一名妇女维权干部的责任和使命!如果妇联组织不呼吁,我不呼吁,大家都不呼吁,那改变又从何谈起呢?”

十六年来,徐素瑜先后荣获全国妇联维权工作先进个人,省、市“三八红旗手”等10余项荣誉称号。近日,她又被评为第三届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未来,我们期待她更多的“精彩”。正如她所说,妇女维权道路任重道远,将继续为福建法治进程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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