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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社矫故事】因材施矫 让文盲法盲摆脱束缚

2020-02-03 10:39  杨超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金晶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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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近年来,莆田市城厢区司法局严格落实严“管”促“抓”、细“教”促“转”、常“访”促“晓”、多“谈”促“解”、勤“帮”促“回”十字方针,强化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东南网莆田站与城厢区司法局联合推出“城厢社矫故事”专题报道,通过挖掘社区矫正对象的社区矫正二三事,展现城厢区社区矫正工作的经验做法和成效。

霞林司法所与林某夫妻谈话(霞林司法所供图)

东南网莆田2月3日讯(本网记者 杨超斌)随着这些年教育程度的不断提高,法治观念的不断普及,越来越多人摆脱了“文盲”“法盲”的身份。然而在城厢区霞林司法所内,有这一对文盲夫妻,经常让所内的工作人员哭笑不得。

2016年,林某夫妻二人因介绍、贩淫罪被判进入霞林司法所接受为期四年的社区矫正。今年52岁的林某只有小学二年级的文化水平,他的妻子更是没有接受过正式教育。这两人在还未入矫前的心理测评环节就给所内工作人员来了个“下马威”。

“当我把心理测评表拿给他们的时候,他们直接表示看不懂,根本无法下手。”霞林司法所司法助理员陈三是第一次遇到文盲的社区矫正对象,这让他始料不及。“既然无法看懂文字,那我就亲自读给他们听。”陈三拿着心理测评表,一字一句地诵读题目与选项,遇到他们无法理解的题目时,更是采取莆田话结合具体案例的方式,这才艰难地完成了心理测评。

文化程度不高的林某夫妻,对法律缺乏敬畏,对社区矫正的规定也存在轻视的态度。他们在日常报到时,经常存在迟到的情况,义务劳动中也会外出偷跑。霞林司法所多次找俩人谈话,希望以此帮助二人培养法律意识,遵守社矫细则。

“一开始的时候,我们对社矫规定确实不是很清楚,有些事我们认为理所当然,却没想到违反了规定。”林某如今已端正了态度,积极配合司法所的日常工作,而今天这“和谐”的场景要从一次警告处分说起。

2016年12月,霞林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发现林某夫妻存在代签到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社区矫正规定。霞林司法所当即召集林某夫妻进行个别谈话,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用最严肃的话语,告知其违反相关规定的严重后果。“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霞林司法所除了加强对林某夫妻的监管,考虑到其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的现实情况,为他们专门准备了法治学习计划。在霞林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报道学习现场,经常会出现这样一幕很有意思的场景:工作人员手拿法治宣传材料,用通俗易懂的话语,为林某夫妻阐释《宪法》《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法律知识。除了日常报到学习外,法治教育还走进了林某的家中。霞林司法所与林某的子女积极沟通,要求他们定时为林某夫妻普及法律法规,利用家庭学习帮助他们改掉“坏毛病”。

陈三表示,每个人的矫正方案都是不同的,其中耐心与严肃是必不可少的。一方面要耐心地讲解,不厌其烦地听、说才能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也能让我们的话真正地走进他们的心里;另一方面要严肃地指责,阐述最严厉的后果打消他们的侥幸心理。社区矫正不仅需要严格管理、规范服刑秩序,更需要加强法治教育,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守法意识,帮助他们更好地回归社会。在以后的日常走访中,陈三逐渐看到了林某夫妻俩的改变,也对自己耐心施矫的成果充满了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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