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 城厢区 > 正文

莆田城厢区龙桥街道开展小餐饮疫情防控整治

2020-03-06 18:1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金晶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莆田3月6日讯   民以食为天。随着疫情防控逐渐稳定,小餐饮店也陆续开门营业,逐步恢复市民正常生活的同时也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近日,城厢区龙桥街道办事处联合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疫情防控进一步强化监管,针对小餐饮单位疫情期间存在“三聚”现象,为切实保障人民餐饮消费安全,采取三项对小餐饮单位进行整治。

一、 强化宣传。强调了疫情期间的防控宣传,明确小餐饮服务单位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 制定标准。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小餐饮复工提出指导意见:餐饮服务单位严禁包厢服务,严禁任何形式的聚餐活动,建议消费者尽量使用打包或外卖方式消费;严格执行入店体温测量,严禁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的顾客进店;对于进店用餐的消费者,需安排堂食顾客独桌用餐,一桌一客,面向同一个方向就餐,顾客间距应保持在1.5米以上。

三、 严查送餐。倡导餐饮单位实行“无接触”送餐取餐服务。城厢区市场监管局从严管理外卖及网络订餐,严格督促各网络外卖配送站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外卖骑手健康管理、配送容器消毒清洗以及各项疫情防护措施,落实送餐食品进行封签严密包装要求。

目前,共排查龙桥街道辖区小餐饮经营场所144家,对存在“三聚”以及存在其它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现象进行查封共计28家,并责令限期整改。(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供稿)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