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莆田市工信局出台若干措施 全力推进企业复产达产

2020-03-19 17:52  吴炳端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金晶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莆田3月19日讯(本网记者 吴炳端)为促进莆田市工业企业尽快复工复产、满产超产,莆田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出台了《进一步支持工业企业有序复工复产若干措施》,同时提请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实施工业企业复产达产正向激励的通知》等政策,从用电奖励、返岗交通补助、技改基金以及成立帮扶指导小组等方面全力推进企业复产达产。

实行用电奖励。对2月底前复工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按企业2月份当月用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05元补助,单家企业补助不超过30万元。同时,加大达产扶持力度,在2月份用电奖励基础上,继续实行用电奖励,鼓励企业加大马力,尽快达产。对2020年3月份当月日均用电量占2019年日均用电量80%以上的规上制造业企业,按企业3月份当月用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05元补助,单家企业补助不超过30万元。

实行返岗交通补助。为帮助省外员工及时返岗,鼓励工业园区组织辖区工业企业采取“点对点”包车服务方式帮助员工3月底前返莆,市级按照省内100公里以上每人100元,省外1000公里以内(含1000公里)每人250元、1000-1500公里(含1500公里)每人400元、1500公里以上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每个工业园区不高于30万元补助,各县(区、管委会)给予配套支持。未在工业园区内的工业企业,参照执行,由各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负责并核实。

加大疫情防控保障力度。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职工返岗需隔离观察的,在县(区、管委会)做好服务保障基础上,市级再按照100-200人、200-300人、300人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和30万元一次性费用补贴。

正向激励推动复产达产。为进一步发挥县区能动性,形成比学赶超氛围,对3月10-31日规上工业企业达产电力指数日平均值前3名且3月份当月规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速前3名的县(区)予以通报表扬,并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奖励。同时,市、县(区)可统筹各类资金及防护物资用于奖励复产进度好的工业企业,支持企业尽快达产。

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进一步发挥省技改基金作用,降低申请门槛,将项目总投资由3000万元降低为2000万元,其中项目设备(含技术、软件)投资由1000万元降低为500万元,扩大支持范围,加快审批进度,积极支持受疫情影响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融资。全市共申报省重点技改项目56项,其中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11项。截至目前,莆田市共8家企业获得省技改基金投放15.3亿元,14家企业正在对接中。

成立帮扶指导小组。各县(区、管委会)实行干部挂钩,全力帮助企业克服当前复工复产的困难。同时,市工信局相应成立工作专班,指定专人挂钩县(区、管委会)、挂钩企业,着力提高员工到岗率、设备运转率,确保出台的用电、用工等政策落实到位,促进企业稳产达产。

疫情期间,企业普遍存在资金紧张问题。对此,莆田市工信局积极会同发改部门申报国家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进行四批次申报,共计111家,已明确列入国家级盘子的77家企业充分享受再融资再贷款的优惠政策,目前已为莆田市16家入围企业提供再融资再贷款近1.5亿元,推动企业加快复工复产。同时,对全市工业企业融资需求进行摸底,初步收集双驰实业等90家工业企业贷款需求58.39亿元,推荐给省进出口行、国开行、省农发行和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接服务,目前有亿发护理用品等22家企业获得7.87亿元贷款,进一步缓解受疫情影响企业面临的资金压力。此外,根据省财政厅、省工信厅《关于印发支持全省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财企〔2020〕3号)精神,建立贷款贴息机制,对受疫情严重影响的列入白名单的工业企业,予以贴息支持,初步按在2020年1月到6月30日前新发放的贷款,单户单笔贷款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部分,在优惠贷款利率基础上予以0.5个百分点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