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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出台数十条措施 保障房地产市场和建筑业稳定

2020-03-30 16:22  吴炳端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金晶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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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3月30日讯(本网记者 吴炳端)新冠疫情发生以来,莆田市住建局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在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情况下,全力推进全市房地产和建筑业复工复产工作。截至目前,全市185家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和373家房地产中介机构在2月底复工率即实现100%,全市366个在建工地和22家预拌混凝土企业于3月初也实现全面复工复产。

为支持企业渡过难关,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莆田市政府出台《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共十个部分十八条内容,涉及土地供应、行政审批、金融支持、顺延期限等方面对房地产企业复工复产予以支持。

其中,综合考虑疫情影响的时间,对2020年6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企业,其所开发的商品房项目地上形象进度达到15%即可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地下室的地下一层可相当地上二层。“创新项目销售模式”,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互联网线上模式进行商品房销售,同时对市中心区(荔城、城厢)五级土地等级以内新开楼盘是否采取公证摇号统一开盘由市住建局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决定。

对疫情期间单位延迟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超期、因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等情形予以延期补缴或办理。“开辟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企业复工报备手续,并对涉及房地产项目的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预售资金使用等审批备案事项时限予以缩短;建筑审查可通过报送电子材料进行网上收件审核,重点项目非核心要件可容缺收件、审核、审批;不动产登记方面,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缴纳50%土地出让金后可以预审核不动产登记材料,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正式办理不动产登记。

为帮助企业有效应对疫情,全力推进建筑业有序复工复产,市住建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有序推进建筑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共五部分十二条内容,从强化资金保障、降低运营成本、简化招投标方式和做好员工保障等方面,对推进建筑业科学有序复工予以支持。

针对疫情期间建设工程遇到开复工疫情防控专项经费、工程停窝工损失等计价问题,可直接确定相关费用,减少扯皮和签证困难;现场人员补助费按疫情一级响应期间,每人每日60元计算,鼓励企业全力推进复工建设。对日均生产量五百立方米以上的前五家混凝土企业进行鼓励性补助(五家日均生产量五百立方米以上产能基本可满足市场需求)。同时,按照市重点办文件要求提出,对在2月底前实现复工并能持续推进的重点项目,市里按照省重点项目20万元、市重点项目10万元一次性给予建设单位补助,作为防控经费。

针对在建工地员工居住问题,市住建局提供未分配的房源用于建筑企业复工临时周转用房;疫情期间用于服务企业复工住房保障的给予租金减半,公租房用于临时周转和租金优惠时间截至疫情一级响应后三个月。

此外,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在疫情一级响应期间,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用地。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的医疗卫生方面以及交通物流、生态环保等所需用地,允许项目建设单位先行使用,疫情结束后依法6个月内完善用地手续;涉及土地征收的,按照新修订《土地管理法》要求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对临时使用政府储备用地用于防控相关工作的,如搭建帐篷、活动板房等临时设施或施工临时使用,简化审批、无偿使用,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并缴交保证金后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可无偿使用至疫情响应解除为止。

疫情防控期间,为支持有关防疫企业高效融资,不动产登记窗口为其开通绿色通道,将抵押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加班加点实行马上办。至目前,已通过绿色通道为防疫企业办理抵押登记167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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