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 正文

莆田仙游:“警网融合”持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2020-11-06 17:26  谢晶晶 戴朝前 江瑞鑫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莆田11月6日讯(通讯员 谢晶晶 戴朝前 本网记者 江瑞鑫)近年来,随着仙游建设进程的加快,企业工厂深入发展,流动人口大量涌入,给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带来活力的同时,也给城市管理和社会治安带来了压力和不稳定因素。为此,仙游县综治(网格)中心主动靠前,积极作为,联合县公安局,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将基层治理作为稳定大局、改善投资环境、加速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努力提升县域社会治理工作水平。

开展沿街商铺隐患排查

部门联动夯实基础信息

仙游县综治(网格)中心积极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社会发展形势,充分利用“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社会治理机制,从数据汇聚、研判比对、警网融合、申报登记、重点核查、边核边改等方面,实施精细化、信息化、动态化的居民信息综合服务管理,做到“人员不离网,离网必交接”,保障平台基础信息不断档、动态更新。

今年以来,为有效服务疫情防控工作,仙游县充分利用上级部门与县直各单位大数据反馈信息对仙游县籍以外人员进行逐一核实,把各项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人,实现疫情防控“入网、入格、入家庭”三级防控网格全覆盖。

8月下旬以来,共核实在仙缴纳社保流动人口853人,核实单位系统流动人口3726人,核实企业员工流动人口616人,核实项目工地流动人口1473人,其中共核实补录334人,核实注销179人。

利用监控强化巡逻防控

整合队伍 开展利剑扫楼

2020年是扫黑除恶的收官之年,也是决胜之年,鉴于近期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来势凶猛,愈演愈烈,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群众安全感的突出犯罪问题,仙游县综治(网格)中心将流动人口排查采集与扫黑除恶、清村扫楼等工作有机结合,实行“1+1+1+N”工作行动组模式(即1名村居干部+1名包片民警+1名网格员+N名网格协管员、楼栋长、物业人员、志愿者等社会力量)。

行动组通过排查、采集群流动人口基本信息,对隐藏在出租屋的流窜犯、在逃犯、诈骗人员、疑似传销人员及其他犯罪嫌疑人员、身份不明人员、涉黑涉恶人员等进行重点排查。对租住人员和出租屋主发放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打击电信网格诈骗违法犯罪以及扫黑除恶等宣传资料,宣传涉及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条例、电信网络诈骗的的危害性、表现形式和应对方法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内容,征集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号召检举揭发检举违法犯罪行为。

截止目前,行动组共出动460余人次,分发各类宣传材料3200余份;此外,共排查整治30余处出租屋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通道堵塞占用等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深入娱乐场所登记流口

强化宣传 提升服务水平

仙游县人口成分复杂,同时也面临各种难题。为更好的为辖区群众服务,仙游县综治(网格)中心以群众需要为落实点,线上积极推广“福建治安便民”公众号平台,对平台内的“牵挂你防走失平台”、“智慧房屋”、“搭(乘)车自主备案”、“身份证制证进度”、“新生儿取名指引”等特色功能进行全面详细介绍,实现了常规户籍业务、暂住申报等网上办、指尖办。线下发动网格员,实行错时、弹性、流动工作制度,走进辖区居民家中,了解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情况,排忧解难,使他们切身感受到暖心服务,进而安心工作,同时,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和安全教育,切实加强其法律意识、安全意识,从源头上减少和避免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

下一步,仙游县综治(网格)中心将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在创新基层社区治理的精准和规范上下功夫,不断提升县域社会治理水平,紧跟时代步伐,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