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行业资讯 > 中国工商银行莆田市分行 > 正文

莆田工行营业部“三加强”提升“伪现金”交易洗钱管理

2020-11-13 15:5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莆田11月13日讯 为规范网点柜面现金存取业务,莆田工行营业部按照总行《关于加强“伪现金”交易洗钱风险管理的通知》要求,强化柜面大额现金收支的管理力度,严格防范“伪现金”交易,严防“伪现金”交易洗钱风险。

一、加强业务培训。该行加强培训,及时传达文件精神,确保网点人员高度重视“伪现金”交易洗钱风险,提高员工对“伪现金”交易的认识,提高风险意识,加强对客户身份识别,并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执行“伪现金”交易管理和业务操作。对主动要求进行“伪现金”交易的客户进行引导与沟通,引导客户通过转账方式办理相关业务,从源头上防控“伪现金”交易洗钱风险。

二、加强履职管理。该行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业务操作流程规范办理,及时纠正不合规行为,有效压降“伪现金”交易风险。并根据不同的“伪现金”交易金额,做好客户填写信息的调查核实和有权人审批工作,并按规定留存现金存、取款业务背景调查表。对于客户不配合或客户所填写信息存在不符或异常情况的,要做好客户解释工作,杜绝“伪现金”交易发生。

三、加强风险管理。该行做好“伪现金”交易客户存续期内的身份识别工作,合理采取回访、实地调查等尽职调查措施,进一步核实客户身份、资金和交易等相关信息。对识别发现或核查确认存在较高洗钱风险的客户及相关结算账户,按照反洗钱相关规定采取必要管控措施,并及时在反洗钱监控系统中提交大额交易报告或异常交易报告。(李腾芳)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