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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城厢区残联启动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工作

2021-01-05 14:4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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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1月5日讯 为进一步建设和完善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体系,増强残疾人抵御意外风险能力,城厢区残联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结合城厢实际情况,启动了2021年度全区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工作。

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的保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半年批增保费每人10元),所需资金按2:8比例由市、县(区)承担,并列入同级财政一般预算。参保对象为全区的持证残疾人,其中,2020年12月31日前的持证残疾人共11300人,保险期限为2021年全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新增持证残疾人为半年批增参保对象,保险期限为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保障内容主要有四块,其中针对建档立卡残疾户特别提升了赔付标准。

1、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每人每年保险金额为120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为15000元)。

2、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伤害,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进行治疗而产生的意外门诊和意外住院医疗费用,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在扣除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任何第三方(包括任何商业医疗保险)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以及免赔额(每人每次事故免赔额100元)后按照80%比例赔付,每人每年意外门、急诊和意外住院医疗费用合计最高保障金额为30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为5000元),其中每人每次事故门、急诊限额为500元。

3、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住院治疗的,按照被保险人实际住院天数给付意外住院津贴,每人每天住院津贴1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为160元),每人每年住院津贴天数最高以30天为限。

4、被保险人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在保险期间内因病死亡或正常死亡的,每人给付慰问补偿金3000元。

因今年保障内容相比往年有变化,区残联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如要求镇(街道)村(居)残疾人联络员在微信朋友圈推送、印制宣传品分发、在镇(街道)便民服务窗口摆放政策宣传竖牌等,让广大残疾人及时了解2021年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范围、保险责任和赔付标准的新变化,以及发生意外后如何理赔,切实提高残疾人的政策知晓率、理赔率。同时,在投保前协调民政部门,调取死亡残疾人的最新数据,及时注销死亡残疾人证,避免死亡保;在投保时分不同时间段调取残疾人数据库数据,前后进行比对,确保数据一致,防止漏保、重复保;在投保后,主动联系残疾人亲属,告知其权益,指导残疾人亲友报案理赔。

残疾人工作者的初心使命是为残疾人服务,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区残联要求相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不能有一投了之的心理,要紧绷“花钱必有效,无效必问责”的弦,要牢记初心使命,落实好政策待遇,真正让残疾人得实惠,让他们感受到党委政府的关怀和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城厢区残联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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