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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线:新《著作权法》对珠宝“贴牌”说不

2021-06-07 17:19  金晶晶 朱仁良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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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6月7日讯(本网记者 金晶晶 通讯员 朱仁良)6月1日,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正式实施。新《著作权法》对珠宝“贴牌”说不。今后,珠宝产品的开发,品牌,标准等一系列的建设、构建,将会在适应该法律的过程中,获得深入骨髓的重新整合。新《著作权法》凝结了中国对著作权的保护,构建知识产权大国的可持续发展成果。

福建景行律师事务所潘越琳律师介绍,以珠宝贴牌侵权案为例,判断是否侵权之前,需先判断当事人主张的内容是否符合《著作权法》作品的构成要件,再进一步对作品进行归类,在旧《著作权法》中仅规定了寥寥数种作品类型,新类型的创作内容是否属于法律上的作品并未明确规定。

潘越琳律师解读,现新《著作权法》第三条保留了法定列举作品类型之外,还修改第九项为“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这一开放式条款。珠宝原创设计师、开发者、有原创情怀的企业家以及一切辛苦创作的初心创作者们,在未来可以大胆做原创,新《著作权法》进一步鼓励新类型作品的创造及传播,加大了对作品的保护力度。

新《著作权法》第五章主要规定对著作权及有关权利的保护,列出清晰的“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在立法层面上落实了相关内容。其中第五十四条将法定赔偿额最高限额由50万元提升至500万元,并增设了500元的法定赔偿下限,同时明确了惩罚性赔偿的适用,使得加强权利人的保护与适用惩罚性赔偿变得有法可依。体现了新《著作权法》对知识产权有力保护,通过加大赔偿力度、提高赔偿数额等措施,提高侵权成本,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有效遏制和威慑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潘越琳律师认为,新法鼓励著作权人使用法律手段积极维权,给珠宝创作人一锤定音,更是对当下多发的“贴牌”“设计、原创、手稿搬运工”“高仿”“微调”等行为明确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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