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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批准莆田市涵江临港产业园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备案区域

2021-08-02 18:44  张步雄 刘国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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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8月2日讯(通讯员 张步雄 刘国辉)日前,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司关于福建省莆田市涵江临港产业园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备案意见的复函》,同意了莆田市涵江临港产业园704公顷的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备案区域。

据了解,莆田市涵江临港产业园位于福建省两集两散之一的湄洲湾港兴化港区涵江作业区后方,涵江作业区规划可建设3-10万吨泊位28个,其中启动区泊位18个。涵江区人民政府于2000年启动区域建设用海规划论证及报批工作,2013年2月《莆田市涵江临港产业园区域建设用海规划》获原国家海洋局批复,规划用海面积约1484.95公顷,填海形成的区域按功能分为临港工业区、物流与增值服务区、城市综合服务区和居住区等4大区域。涵江临港产业园区列入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清单后,涵江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要求,在省市自然资源部们的指导下逐步完善莆田市涵江临港产业园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并通过市自然资源局逐级上报至国家自然资源部,历时两年终于迎来自然资源部复函通过本次方案,同意了704公顷的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备案区域。

下一步涵江区将依据《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司关于福建省莆田市涵江临港产业园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备案意见的复函》和《自然资源部东海局关于莆田市涵江临港产业园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有关监管要求的函》要求,重点发展高效太阳能面板为龙头的集生产、研发、高端装备制造等一体化的光伏产业生态圈,打造国家级现代新能源创新示范区,福建省重点发展区域。同时将切实落实生态保护修复措施,本着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加快开发利用,依法依规补办相关用海手续,同时与有关单位共同做好涉及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的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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