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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莆田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发展工作的通知

2021-09-14 20:5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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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各县支行,全市各金融机构: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妥善应对近期疫情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全市各金融机构要深入贯彻孙春兰副总理批示精神,落实落细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上下齐心、共克时艰,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金融服务保障工作。现提出以下十条意见要求,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做好疫情防控和应急管理工作。疫情期间,各金融机构要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适当调整营业场所的开放数量和营业时间,对于开放营业的场所,要配备体温检测仪、消毒液等必要用品,定时对ATM等服务机具和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处理,安排专人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引导管控,最大限度降低感染和传播风险。各金融机构要加强紧急状态下的内部管理工作,持续关注员工特别是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员工的健康情况,加大疫情排查力度,做好员工防疫安排。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若发现员工存在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应作为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在2小时内报送所在地人民银行,并服从当地政府防疫安排,加强舆情监测与声誉风险管理,及时稳妥处理突发事件,切实维护辖区金融稳定。

二、确保支付清算系统通畅运行。各金融机构要优先做好防疫抗疫资金划拨,为防疫相关企事业单位提供紧急取现、资金划转等应急金融服务。开通账户服务“绿色通道”,对防疫相关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做到“优先办理、即时办理”,保障防疫资金及时划拨到位。要鼓励引导客户使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非柜面渠道,并持续加强相关系统的安全运行维护,切实做好支付清算系统业务连续性保障工作,确保人员到位、业务稳定、服务不断。

三、畅通资金紧急拨付渠道。各金融机构要密切关注涉及相关领域政府部门、预算单位和企业的疫情防控金融服务需求,及时跟踪疫情防控资金到账及汇划情况,维护系统安全稳定,遇紧急情况要做好应急处置并及时报告属地人民银行与财政部门,确保疫情防控资金汇划高效有序。

四、强化现金防疫管理。各金融机构要确保现金供应充足、取现畅通,坚决防止挤兑事件发生。要严格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现金消毒工作方案》,自觉遵守“现金收支两条线”和“集中消毒、单独堆垛”要求,关闭自助设备循环功能,确保收回的现金经过紫外线、电子束辐照、专用消毒剂和高温高热消毒等方式消毒处理后才能投放市场,让人民群众用上“干净钱、安全钱、放心钱”。

五、保障遇困市场主体融资需求。各金融机构要有效利用“莆惠金服”等各类线上平台,及时开通信贷申请绿色通道,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满足受疫情影响各类市场主体的信贷资金需求,做到快受理、快审批、快投放、高效率、低利率、优服务。要保持融资服务连续性,对于受疫情影响的暂时困难企业,积极通过调整还本付息安排、完善展期衔接和无还本续贷等措施进行纾困帮扶,不得盲目抽贷、压贷、断贷。鼓励各金融机构对因疫情影响暂有困难的市场主体,坚持风险实质管理,不因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而下调市场主体贷款风险分类;对可能发生的较大信贷风险,要及时报告所在地人民银行。人民银行各县支行要建立“一对一”的金融服务对接机制,加强与当地卫健、工信、商务等政府相关部门联系,协调相关金融机构做好受疫情影响的重点企业“一对一”金融服务工作。

六、落实惠企金融政策。各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福建省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贷款,地方法人银行机构要用好用足人民银行新增的3000亿元支小再贷款政策,加大对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力度。要加大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和信用贷款支持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实施力度,按照市场化原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做到“应延尽延”,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积极支持受疫情影响的普惠小微企业。

七、加大减费让利力度。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释放LPR改革潜力,降低市场主体综合融资成本,巩固金融系统向实体经济让利成果。要用好各类资金政策,切实将优惠利率传导至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降低其融资成本。要持续开展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和“贷动小生意 服务大民生”金融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专项活动,加大对普惠金融领域的资源倾斜,确保如期实现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增量、扩面、降价、结构优化”目标。鼓励各金融机构主动减免受疫情影响客户金融服务费用,进一步减轻企业经营压力。

八、建立跨境资金汇划绿色通道。各金融机构应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外汇业务绿色通道,提倡通过“网上办、邮寄办”等方式,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随叫随到”原则简化办理手续,优化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确保疫情期间跨境贸易结算、跨境投融资、资本项目收入支付等相关业务高效办理;特别密切关注个人用汇需求,鼓励通过手机银行等线上办理业务。同时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其他特殊外汇业务,银行可先行办理,并向外汇局报备、报告相关情况。

九、践行“征信为民”理念。人民银行各县支行和各金融机构要妥善安排征信查询服务,引导公众通过互联网、自助查询机进行征信查询。要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经认定确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相关逾期信贷业务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按征信纠错程序予以调整;存在异议的,应主动与信息主体进行沟通协商,妥善处理。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

十、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各金融机构要树立负责任金融理念,对网点停业或调整营业安排、金融产品和业务调整等情况,提前向社会公布并主动说明临近正常营业的网点,充分做好客户告知工作,稳定公众预期。要保持投诉渠道畅通,优化客户咨询、投诉处理流程,及时妥善处理疫情相关的金融咨询和投诉,做好客户协调解释,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企业和个人的不良影响。充分利用线上数字技术,继续开展好“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 争做理性投资者 争做金融好网民”活动,及时调整宣传方案,疫情期间暂停举办线下宣传活动,避免人群聚集风险。要加大防范利用疫情进行电信网络诈骗的风险监测,严厉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

中国人民银行莆田市中心支行

2021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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