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
2021-09-29 21:34 章逸琳 傅玮珊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公安机关查获严重超员驾驶车辆(荔城法院供图) 东南网莆田9月29日讯(本网记者 章逸琳 通讯员 傅玮珊)今天下午,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运用48小时刑事速裁程序“云”审理一起从事旅客运输严重超员危险驾驶罪案,从开庭到宣判仅用时不到半小时。据悉,该案系全省首例通过48小时刑事速裁程序审理的严重超员危险驾驶罪案。 9月17日,被告人李某某驾驶小型客车(核载7人)开始从事客运并收取车费。9月25日起,李某某经他人介绍,每日驾驶车辆运载四至八名菜农往返莆田市荔城区和涵江区的菜地之间。9月27日17时许,李某某驾车从涵江区接回8名菜农,返回途中又陆续搭载多名乘客,后车辆行驶至荔城区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查,该车实际运载人数包括李某某在内共有18人。 庭审现场(荔城法院供图) 荔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驾驶小型客车从事旅客运输核载7人,实际载客18人,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李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故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