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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1583万 236名老年人受骗 莆田法院审结一起集资诈骗案

2022-04-29 11:42  李逸萍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金晶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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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4月29日讯(通讯员 李逸萍)非法集资1583万余元人民币,236名老年人受骗……日前,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老年人集资诈骗案件,被告人吴某镭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4月26日,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上诉案件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记者了解到,2011年8月-2014年11月期间,被告人吴某镭伙同吴某举、孟某、姜某(均另案处理),李某、李某言(均已判刑)先后在禹州、莆田、上海注册成立多家公司,对外宣传为“河南某某实业集团”,并由吴某镭担任法定代表人,其他人员负责具体业务开展。不仅配备办公场所,更招聘数名业务员、硬件设施全套安排,目标明确,分工到位,策划周密。

被告人吴某镭及同案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以公司需要扩大经营规模为由,虚构项目,通过传单、推介会等渠道进行公开宣传、夸大宣传,以老年人为主要对象大量吸收资金。

“被告人吴某镭安排业务员到公园、街道、社区等人群密集,尤其是老年人较多的场所发放传单进行宣传。并在高档酒店组织召开推介大会,现场宣传公司历史悠久、资金雄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及巨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法人吴某镭对自己进行‘包装’,并现场发放小礼品。最后,对于有投资意向的老年人,以出国旅游、外地考察等为诱饵赢取信任。”经办法官黄爽告诉记者,2014年9月至2015年7月,吴某镭等人共计向251名人员非法集资1583万余元人民币,其中造成236名老年人经济损失1526万余元人民币。

2019年12月11日,被告人吴某镭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事拘留,2020年1月17日被逮捕。2020年7月13日,城厢检察院向本院提起公诉,城厢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

城厢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镭伙同同案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高额利息为诱饵的方法非法集资,共计人民币15831933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一审判决作出后,被告人吴某镭提出上诉。2022年4月26日,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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