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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9 09:05 吴炳端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金晶晶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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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截图 东南网莆田5月19日讯(本网记者 吴炳端)根据莆田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7日至11月27日,市委巡察二组对北岸经开区党工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1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日前,中共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公布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记者注意到,通报中有10名责任人被诫勉谈话处理。具体如下: 1.因区妈祖城管委会虚报预算问题,对时任区妈祖城管委会主任叶金元诫勉谈话。 2.因对莆田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湄洲湾北岸段)施工及监理单位违约行为未及时予以追责问题,对区妈祖城管委会聘用干部郑志松诫勉谈话。 3.因在利山社区超面积超层次、未批先建两违建筑问题中履职不力,对山亭镇干部兼利山社区工作队队长陈玉峰诫勉谈话。 4.因履职不力,随意处置巡逻车,致使山亭镇固定资产流失问题,对山亭镇城建执法中队中队长徐志峰诫勉谈话。 5.因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问题,对北岸自然资源分局信访室负责人詹国武诫勉谈话;对东埔国土资源所负责人程家勇诫勉谈话。 6.因绕道、未经批准滞留且违规报销费用问题,对山亭中心小学教导林春霞诫勉谈话。 7.因选人用人把关不严问题,对时任协助分管干部工作的组织部部务成员姜方平诫勉谈话。 8.因忠门镇秀华村高价彩礼问题,对忠门镇秀华村委会委员赵文龙诫勉谈话;对忠门镇秀华村委会委员赵文香诫勉谈话。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规定,诫勉谈话是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和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部门开展党内监督和党内问责的一种具体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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