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村民投诉镇村干部“出尔反尔” 莆田秀屿埭头镇政府:明确告知耕地不允许建设

2016-08-02 17:33  李妙珠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现状

东南网莆田8月2日讯(本网记者 李妙珠)“自家的土地被强制征用,事后镇、村干部同意我们在自己被征用的剩余空地上自建房屋,结果房屋刚建,镇里就带队下来执法,将建成的部分拆掉,还不让再建。这不是出尔反尔吗?”日前,家住莆田秀屿埭头镇武盛村孙厝吴先生致电东南网莆田新闻热线0594-2535366反映。对此,埭头镇镇长戴一腾回复:房屋在建时,镇里已明确告知村民“此地为耕地保护区不允许建设”。现考虑该户村民家庭情况困难,让村干部另择地供其建房。

吴先生介绍,自家原有一块面积2亩多的土地,去年因安置房建设需要,被村里告知将征用此地。得知此事后,他们一家便向村里要求置换土地,但协商不成,后村里表示不会征用此地。“但结果没想到,今年,在我们一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田地里的农作物被挖掉,土地被强制征用一亩多。”吴先生说。

“之前,湄渝高速通过时,我们就已经被征用了一亩多的土地,现在建安置房,又被强制征用一亩多。”吴先生说,事后,他们很气愤便向秀屿区信访办信访,并提出“在被征用的剩余空地上自建房屋,以解决自家住房紧张的问题”。区信访办回函表示,信访交由埭头镇人民政府处理。“我爸妈就到埭头镇人民政府。镇里一位领导说‘只要村里同意,你们就去盖’,后面村里也出具了一份同意书。今年6月底,我们便着手建设,不料7月中旬,镇里又带队下来执法,这不是出尔反尔吗?”吴先生说。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