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 正文

莆田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方案出炉 2023年起试行“六年一户”政策

2021-05-15 09:10  刘永玉 来源:湄洲日报  责任编辑:金晶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今秋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昨出炉

2023年起试行“六年一户”政策

2022年秋季招生起试行新市民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

昨日,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荔城区和城厢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记者了解到,今年秋季我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继续严格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公平、公正、公开,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为主导,剩余学位实行随机派位、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

公办学校新生报名时间为6月15日至7月10日

《通知》规定,小学一年级学生入学年龄为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4年9月1日(含)至2015年8月31日(含)出生)。

6月15日至7月10日,各公办中小学组织适龄少年儿童网上报名,不得提前招生。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新生家长可通过“莆田惠民宝”APP“城市服务”栏目或莆田教育网首页“2021年莆田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相应学校报名。

《通知》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应首先满足符合施教区就近入学招生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入学需求。如有剩余学位,通过随机派位、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等方式安排适龄少年儿童就学。

剩余学位通过随机派位、相对就近统筹安排

参加随机派位对象,户籍在施教区内,不符合就近入学招生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优先参加随机派位。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可参加随机派位:一是父母一方在中心城区暂住,截止2021年6月30日(含)持有中心城区居住的有效居住证明(含居住证、租房合同等)满一年的;二是父母一方在暂住地的城区企业务工,截止2021年6月30日(含)在暂住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补缴社会保险的不视为连续缴纳);或父母一方在暂住地实际经商,截止2021年6月30日(含)持有暂住地市场监督部门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满一年(实体店面经营者需提供有效工商营业执照;非实体店面经营者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同时提供经营者对应单位连续交纳的社会保险满一年)。

参加随机派位对象报名时只能在户籍或暂住地所在片区学校报名,不得跨区跨校重复报名。凡经随机派位录取但逾期不注册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该学位。

参加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对象包括:随机派位落选的适龄少年儿童;不符合随机派位条件但截止2021年6月30日(含),持有中心城区的有效居住证,或在暂住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或持有暂住地市场监督部门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满一年并实际经商的随迁子女。

对符合相关文件可进行分割销售的商业办公用房,2021年5月1日前,购买商业办公用房并实际入住的业主,其适龄子女义务教育阶段进入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可纳入就近入学片区;2021年5月1日起(含),购买商业办公用房并实际入住的业主,其适龄子女义务教育阶段进入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可由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给予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相应片区学校入学要求,但房产属共有产权的,适龄少年儿童本人、父母或祖父母(含外祖父母)共有(以下简称户主)房产持有比例高于51%(含)的适龄少年儿童,享受招生划片就读;房产持有比例低于51%的,户籍符合学校划片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只能参加片区学校的随机派位或统筹安排。

2023年起试行“六年一户”政策

从2023年开始,公办学校片区内的一套房产六年内只提供一户家庭的学位,即:自2023年秋季招生入学起,一套房产自用于登记入学当年算起,接下来的6年内,只能用于同一户主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按照就近原则在施教区内就学。不符合“六年一户”政策,但户籍和房产(须在同一地址)在公办学校施教区的,由户籍所在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按照施教区剩余学位派位、相对就近统筹等方式安排就学。

试行新市民随迁子女积分入学

2022年秋季招生起,我市将试行莆田市新市民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新市民随迁子女将按积分高低排位入学。

执行招生照顾政策

照顾招生对象可以按照有关政策照顾协调到相关学校入学。

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适龄少年儿童须提供公安部门签发的父母(监护人)与适龄少年儿童《临时住宿登记表》、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台胞居留证件,以及子女学历的佐证材料(如成绩单等)。委托国内监护人监护的(父母应为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在中国大陆外工作生活,无法尽到监护责任),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书。

父母为国内户籍的或委托国内监护人的,按照父母或国内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与片区内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父母为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在中心城区有房产证明的,按照房产所在片区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父母(监护人)在中心城区没有房产证明的,按照随迁子女随机派位及就近统筹安排的条件,参加暂住地所在学校随机派位,落选者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另悉,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严格执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规定,实行随机派位录取。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