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工人流失 莆田一鞋厂扣押三个月工资?
东南网莆田4月8日讯(本网记者 陈艳艳)“记者你好,我是莆田某鞋厂的一名工人,去年6月来这里打工,2月底我提出辞职,但老板说我未按合同干满一年,死活不批准,可其他员工即使干满了一年,也很难辞职。担心其他员工随便离厂,大家被集体扣押了三个月工资。”日前,一鞋厂工人傅先生拨打本网热线0594-2535366如是反映。 投诉: 提前一个月辞职不被批准 压3个月工资阻工人辞职 傅先生是仙游县人,去年6月22日,他和妻子应聘到莆田某鞋厂打工。今年因妻子怀孕,夫妻俩便想一起辞职。今年2月27日,他们一同提交辞职申请,可工厂负责人总是以种种理由不签字放人。前段时间因其妻子妊娠反应剧烈,工厂才批准辞职,但他的辞职却遭到拒绝,理由是傅先生未按合同干满一年。 据傅先生介绍,他们辞职要经过层层审批,首先要小组长签字,然后是车间主任、分管厂长、总厂长逐级签字。“整套流程走下来,没花个三五六月根本辞不了职,即使批准辞职,工资也不能马上拿到手,其余的工资只有让人代领。” 傅先生透露,春节前,为了阻止员工辞职,避免生产受到影响,鞋厂还扣押了员工3个月的工资不发。“现在是4月份,但他们前三个月的工资还没领。” 回应: 并无扣押三个月工资之说 合同期满辞职不批可投诉 “我们最多只押员工一个月工资,不可能会出现三个月不发工资的现象。”日前,该鞋厂负责人澄清说,他们工厂按惯例是每月底发上个月的工资,发完工资即放假。之所以三月底未及时发工资,因考虑清明将至,担心年轻员工一领到工资即挥霍一空,因此推迟至4月3日。据记者了解,4月3日,这家鞋厂员工当天确实领到了工资,但仍有两个月工资未发放。 对此,鞋厂负责人表示,如确实存在工厂扣押员工超一个月工资,工人可直接向鞋厂行政经理投诉,届时,他将及时前往处理。 针对当事人傅先生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却不被批准一事,这位负责人表示,按合同上规定,工厂每位员工理应干满一年方可提出辞职。但特殊情况例外,比如员工生病或怀孕,“怀孕员工可以请产假6个月,放完产假回来,女员工将额外补贴2700元。”如果员工已干满一年,并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他们工厂均会批准,如不批准,员工同样可致电行政经理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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