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第一社区|东南空间|新闻中心|社会|视频|福建|时评|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军事|美国|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莆田频道 > 莆田新闻 > 正文

盗贼半个月4进莆田超市 专偷购物车里的包

pt.fjsen.com 2013-04-18 08:10  吴智飞 来源:东南网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4月18日讯(记者 吴智飞)手提包、钱包、购物袋,不少市民在超市购物时,都习惯将这些包包放在购物的手推车内或者挂在手推车手柄上。昨日,记者获悉,半个月内,一个小偷专门盯住有这种习惯的市民,在莆田荔城区黄石镇凤凰百货内,连续作案4起,价值3242元。近日,荔城法院一审判处涉案的俞某凤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俞某凤并未提起上诉。

据俞某凤交代,去年8月21日7时许,她在凤凰百货超市内寻找目标,看到舒某某推着一辆婴儿推车,之后将一个红色塑料手提袋挂在推车的扶手上。袋子鼓鼓的,很像钱包的样子,她就一边假装买东西,一边跟随舒某某。

在舒某某转身挑选货物时,俞某凤走上前去假装和舒某某擦身而过,顺手就把舒某某的手提袋拿走。据了解,舒某某的手提袋内除了300元现金外,还有一张银行卡和一个钱包以及一部手机。得手后,俞某凤就离开了超市。据悉,俞某凤半个月内先后4次在公共场所扒窃他人财物,价值3242元。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市区沃尔玛超市、永辉超市、家乐福超市和新华都超市等,据观察,一些使用推车的消费者在买物品时,很喜欢将包包放在推车内或者挂在手柄上。

荔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警官表示,市民在超市内购物,在人多和人挤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随身财物,钱包尽量不要放在手推车内,因为要挑选货物,容易给小偷可乘之机。此外,一些惯犯经常在同一个地方作案,超市的工作人员如果认出了作案人员,希望能够提醒消费者。

责任编辑:林萍
相关新闻
频道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法律顾问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