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六届人大常委会 任命谢晓曦为副市长
4月24日至25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光大,副主任王国模、林国庆、王玉芳、陈国林、林国清、姚景华,秘书长张建华出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辉龙,副市长卢炳椿、蒋志雄,市法院院长胡志伟,市检察院检察长于南生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免去封丽霞的莆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任命谢晓曦为莆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会议听取和审议莆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莆田市公安边防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莆田电业局创建“人民满意”单位活动情况的议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公安边防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莆田电业局关于创建“人民满意”单位活动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小组关于以上三家单位创建“人民满意”单位评议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莆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授予市公安边防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莆田电业局2011—2012年度“人民满意”单位荣誉称号的决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福建省实施办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书面传达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情况。 林光大在会上讲话。他希望创建单位倍加珍惜,以市人大常委会授予“人民满意”单位荣誉称号为契机,发扬成绩,自我加压,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始终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紧紧围绕中心,牢记为民宗旨,推动自身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就进一步做好人大工作,林光大指出,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服务发展大局,切实增强监督工作实效;紧紧围绕代表依法履职,努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紧紧围绕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升人大常委会形象,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在更高起点上推动莆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建设宜居港城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市30周年。书面传达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情况。 林光大在会上讲话。他希望创建单位倍加珍惜,以市人大常委会授予“人民满意”单位荣誉称号为契机,发扬成绩,自我加压,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始终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紧紧围绕中心,牢记为民宗旨,推动自身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就进一步做好人大工作,林光大指出,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服务发展大局,切实增强监督工作实效;紧紧围绕代表依法履职,努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紧紧围绕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升人大常委会形象,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在更高起点上推动莆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建设宜居港城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市30周年。 (湄洲日报 记者 卓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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