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第一社区|东南空间|新闻中心|社会|视频|福建|时评|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军事|美国|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莆田频道 > 莆田新闻 > 正文

莆田警方侦破一特大毒品案 查获冰毒20公斤

pt.fjsen.com 2013-05-03 11:02  肖国成 来源:东南网    

民警缴获的20余公斤冰毒

4月29日下午,3辆追捕车辆疾快有序地驶进荔城公安分局大院,在执法办案中心前停下。很快,从其中一辆厢内押出了从广东深圳抓捕回的涉嫌贩卖冰毒的1名高级上线,这是继4月27日凌晨荔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禁毒大队与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联合作战,一举拦截缴获高纯度冰毒成品22余公斤、先后抓获的第11名犯罪嫌疑人,成功侦破公安部、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特大毒品案。这也是莆田迄今为止有史以来现场缴获冰毒的最大量、同时在“扫毒害保平安”进入收官阶段成功侦破的特大毒品案。

侦查发现贩毒线索

在“扫毒害保平安”专项行动期间,荔城公安分局于今年4月15日至18日先后破获重特大毒品犯罪案件8起,捣毁3个吸、贩团伙,抓获吸贩毒人员12名,缴获各类毒品21.24克。并以内紧外松的侦查策略,迷惑和混淆毒枭的作案思路及判断,放松毒枭的心理警惕。

经过半个多月的全力追踪和严密布控,荔城警方捕捉到一个确切信息:负责福建、江西地区贩毒而常往广东等地运贩毒的毒枭李某明,正在筹备一宗数字可观的毒品贩卖计划。

4月25日凌晨2时,认为可以“放手一搏”的李某明指派了自己的保镖兼司机的林某锋,驾驶1辆挂有车牌为赣L66185的一汽丰田轿车,接上来自江西籍的曾经一起吸贩毒的周某文和朱某华,以时速180公里左右的超常速度,一路上变化莫测地不时摆脱警方的追查,狂奔广东、深圳方向而去。

为了避免打草惊蛇,荔城公安分局追捕攻坚组在莆田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决定采取“欲擒故纵”和“放长线钓大鱼”战略战术,层层段段张网以待。直到4月26日下午,各侦查站卡点和专司片段的侦查追捕组密切追踪,无缝对接地联报涉毒轿车进入莆田高速路境内情况。高速路口拦截涉毒轿车

缉毒战斗即将打响!荔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禁毒大队与莆田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根据侦查通报的具体情况,即刻重新调整和制订周密的拦截和抓捕方案,在莆田高速境内分设了三层追捕网和多个追捕组。

4月26日傍晚时分,荔城警方终于在黄石高速路口将挂有赣L66185的涉毒轿车成功拦截,当场抓获3名涉嫌贩毒的犯罪嫌疑人林某锋、周某文和朱某华,并从车厢中缴获用纸箱装了满满1箱的冰毒,经称量足足20余公斤。

经审查,涉嫌贩毒的犯罪嫌疑人林某锋、周某文、朱某华如实交待贩毒的事实经过,周某文和朱某华还交待出资2万元与毒枭李某明合资分股贩毒的事实。

战果扩大后,布控多时的多个追捕组先后在城厢区、荔城区、涵江区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明(男,1973年4月出生)和林某霞(女)、游某芳(女)、王某、蔡某、鲍某雾、向某平,并从犯罪嫌疑人林某霞、游某芳住处缴获冰毒2公斤多。

千里追捕擒毒枭

一公斤等于1000克,22余公斤等于22000多克。据了解,按照当前每克冰毒的剂量,每天就可供5人吸食以暂解毒瘾。那么,22余公斤冰毒的换算能供应110000多人次的吸食。可怕!惊人!如果22余公斤的冰毒流入社会,必将对社会和人类殆害无穷。

参加缉毒战斗的民警全力以赴投入到续后的“深挖毒源擒毒枭、摧毁团伙斩毒链”审讯工作和侦破全案之中。经过法律威慑和感化教育,1名毒枭交待了他与上线毒枭绰号“白石灶”多次交易贩卖冰毒的次数、数量、联系方式、地点及相关细节,并愿意配合荔城警方深挖上线擒获更高级别的毒枭。

经过一番充分的准备工作,4月28日晚,市禁毒支队和荔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的精兵强将按照战前要求,隐秘地穿戴防弹衣、荷枪实弹、全副武装驱车奔赴深圳某宾馆潜伏。4月29日凌晨6时许,一辆白色宝马轿车徐缓驶进深圳某宾馆,心揣大发“毒财”依约前来接应的“白石灶”刚走进宾馆大门口,就成了瓮中之鳖,当即被民警抓获押回莆田。

经审查,涉嫌贩毒的犯罪嫌疑人蔡某灶(绰号白石灶,男,1983年11月出生,广东省陆丰人),其对伙同他人将冰毒数十公斤多次贩卖给李某明等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全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湄洲日报 肖国成 文/图)

 

责任编辑:林萍
相关新闻
频道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法律顾问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