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第一社区|东南空间|新闻中心|社会|视频|福建|时评|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军事|美国|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莆田频道 > 莆田新闻 > 正文

莆田男子骑助力车抢道 致货车失控一对母子被撞

pt.fjsen.com 2013-05-16 09:03  陈盛钟 徐晋雄 来源:东南网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5月16日讯(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徐晋雄) 莆田男子汪某骑电动车出行,因为在交叉路口抢道,导致一对母子被刹车不及的货车撞死。近日,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汪某。

今年1月15日下午1点多,汪某从灵川镇准备骑助力车回家,当他骑到何寨南街与306省道交叉路口时,一辆满载砖头的货车也正好开了过来。想到自己的助力车小巧轻便,可以很快通过路口,而货车也应该会避让,汪某于是继续向前骑行,准备横穿省道。此时,货车司机林某见到汪某的助力车突然从路口窜出,怕撞到对方,就紧急刹车并向右猛打方向盘。可是由于车上装载的砖头过多,加上刹车距离较短,货车发生侧滑后失去控制,先后撞上了正在散步的小何母子及摩的司机蔡某,造成小何及其刚刚两岁的儿子当场死亡,蔡某轻伤偏重。

经交警部门确认,汪某无证驾驶无牌号机动车,其未注意观察路面交通状况,通过交叉路口时,没有让有标线一方车辆先行。而且,事故发生后,汪某骑车逃逸,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货车司机林某驾驶严重超载的机动车却未确保安全行驶,遇紧急情况采取措施不力,导致交通事故发生,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事故中的死伤者不承担责任。

办案检察官介绍,在《交通法》中,对电动助力车有明确规定,属于非机动车;但是对于燃油助力车并没有明确规定。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7284—1998)》的标准,一些大排量的燃油助力车属于轻便摩托车,必须要有驾驶证才能上路行驶。

责任编辑:林静
相关新闻
频道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法律顾问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