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中院获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称号
抓队伍建设 活跃在上述平台的是二支调解员队伍。一支是聘任调解员队伍,共29人,由法院聘任的已退休的法官和其他法律工作者,在法院调解速裁室或诉调对接中心承担诉前调解工作,办理委派调解事宜。另一支是特邀调解员队伍,共1235人,在法院以外的调解衔接工作站点上班,接受法院委托或邀请主持案件调解或协助法院调解,引导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2012年5月起,该市按照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精神,充实了特邀调解员、聘任调解员,还在法院和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分别建立专职法院调解员队伍和专、兼职律师调解员队伍,前者负责立案前和诉中案件调解,后者接受法院委托或邀请,主持或者协助法院调解案件。 为了提高调解员素质,莆田法院与司法局多次联合举办调解员培训班,组织观摩案件调解,交流调解技能,向调解员赠送该市中级人民法院编写的《调解衔接机制理论与实践》和《农村法律小帮手系列》,在必要时派出挂钩法官到调解现场指导特邀调解员调解个案。 成效与启示 调解衔接机制的推行,有效缓解了人民法院的工作压力,激发了非诉调解组织的工作活力,遏制了涉法涉诉上访的势头。 据统计,仅2011年1月-2013年3月,莆田基层人民法院共开展诉前调解17319件,成功11548件,成功率66.7%;邀请(协助)调解14443件,成功9741件,成功率67.4%;委托调解10159件,成功7288件,成功率71.7%;;确认调解协议7517件。 最为宝贵的启示是必须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调解衔接,离不开具有纠纷解决职能的单位之间的协同。莆田市委在机构、经费、制度、人员方面进行了有力统筹,给予充分保障。正是在莆田市委的领导和支持下,调解衔接工作才能够列入莆田市“十一五规划”及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评内容,提升为一项全市性重要工作。莆田中院院长胡志伟说:“多元纠纷解决必须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业务指导,同时还需要各部门协同进行。目前,莆田市委在机构、经费、制度、人员方面对此项工作进行了有力统筹,并将调解衔接工作提升为一项全市性重要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