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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首例未成年人醉驾案宣判 主动投案免予刑罚

pt.fjsen.com 2013-06-09 16:01  曾荣汉 来源:东南网    

东南网莆田6月9日讯(通讯员 曾荣汉)“被告人林某犯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免予刑事处罚” 随着法官庄严的声音,近日,仙游县首例未成年人醉驾案在仙游法院一审宣判。

据悉,前不久林某班上的约有20名同学在某酒家举行聚餐,在聚餐期间,林某共饮了约两瓶啤酒,10时许,因一位女同学要回家,林某便乘着自己的摩托车带女同学回家。在返回酒家的路上,恰遇相向行驶在306省道左车道的陈某驾驶的轿车左转弯驶入路右路面, 避让不及,该摩托车前部与轿车右前部发生碰撞, 造成被告人林某受伤及二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司法鉴定所酒精浓度检验鉴定,被告人林某血样中检测出乙醇浓度为88.73mg/100ml, 属醉酒驾车。经交警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被告人林某承担事故同等责任。另查明,被告人林某现系某高校12级在校学生,肇事时还未满18周岁。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醉酒后在道路上无证驾驶机动车,并发生交通事故,其血样中检测出乙醇浓度为88.73mg/100ml,其行为符合危险驾驶罪的特征,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应予支持。鉴于被告人林某系未成年人,又是在校学生,且案发后能投案自首,其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可免予刑事处罚。于是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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