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工商局:购买黄金需保存好票据以便维权
pt.fjsen.com 2013-06-13 10:17 朱崇飞 方晨 何晋生 来源:东南网
由于近期黄金价格接连下跌,我市再掀一波“淘金热”,随之而来的涉及购买黄金首饰后的投诉和维权也越来越多。由于当前国家对金饰尚未出台明确的“三包”细则,从而导致消费者在维权时难以如愿。 前不久,家住荔城区黄石镇的陈先生在城区某金店购买了一条价值两千余元的铂金项链。可回家不久,刚戴上去的项链却突然出现断裂。他赶紧打电话联系店家,店家了解情况后同意予以修理。经过焊接,项链虽然完整,可焊接处却变色发黑,陈先生当即要求换货。商家却答复称黄金饰品不属于“三包”范围,一经售出,概不退换。交涉无果,陈先生只好打电话向工商部门求助。 荔城区工商局的工作人员经现场查证后表示,虽然国家目前对黄金饰品的“三包”细则尚未出台,但该产品的确存在瑕疵,造成了购买后出现断裂现象,不能以售出的产品不能退换为由拒绝消费者换货。最终,店家同意为陈先生办理换货手续。 另一名来自荔城区新度镇的詹先生也有同样的遭遇,近日,他在黄石工艺美术城某金店购买了一条标识44.57克的项链,回家后称,计量器上显示的只有44.52克,居然“瘦身”了0.05克。詹先生没想到,柜台服务人员表示一经售出的项链质量没法保证,店里规定一律不得退换。 荔城区工商局黄石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在核对黄金项链和销售票据后,当场对这条黄金项链的重量进行核实,发现确实存在不足量现象,最终商家向詹先生赔礼道歉,并按照44.57克的重量给詹先生现场更换了一条新项链。 荔城区工商局提醒如有购买黄金时,也要选择信誉度高的正规商家,并保存好购物凭证,以便维权。同时要求商家在销售黄金首饰时,要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书面质量承诺或者质量保证书,并落实在票据上,以提升自身的信誉和知名度。 (湄洲日报 朱崇飞 方晨 何晋生) |
责任编辑:陈小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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