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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公共车位成商家"专用车位" 有损公共利益

pt.fjsen.com 2013-06-14 10:00  陈丽明 来源:东南网    

部门:违规商家或物业私自约定不算数

莆田市城建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姚先生了解情况后称,公共停车位是不能指定给谁的,这也意味着这些车位不得出租,管理部门也不会同意这样的做法,对于这些店铺的承租,部门不予承认。

姚先生告诉记者,部门主要负责停车收费的管理,收费员都是由物业公司提供的。目前有店铺自称承租公共停车位的情况有两种可能性,一种是店铺自己制造了牌子之后,谎称承租停车位;另一种是店铺和物业公司私底下达成承租协议。具体情况,部门将会派人进行调查核实,要求店铺撤销车位上的承租占用牌。

姚先生说,如果是物业公司私底下与店铺达成协议,就涉嫌违规,将按照合同条款要求物业公司退还租金。

责任编辑: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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