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第一社区|东南空间|新闻中心|社会|视频|福建|时评|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军事|美国|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莆田频道 > 莆田新闻 > 正文

谎称购房有“门路” 莆田一女士被骗43万多

pt.fjsen.com 2013-06-20 10:55  吴智飞 黄美妹 来源:东南网    

东南网6月2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吴智飞 通讯员 黄美妹)购房有“内部价”,找工作上面有“门路”,投资“无风险”,如此的关系通达,却都是实施诈骗的假象。昨日,记者从荔城法院获悉,该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法院认定杨某骗取他人财物共计43.6万元,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10年3月,化名“陈子龙”的杨某通过朋友认识郭女士。他告诉郭女士,可以帮助她以“内部价”买到莆田某开发商的套房。郭女士深信不疑,便委托杨某帮忙购买。

4月间,杨某让郭女士将6万元存入该开发商指定的户头。此外,郭女士还交给杨某16.1万元作为购房款。

警方调查发现,莆田市根本没有所谓的房产交易管理中心。据调查,除5万元交与开发商外,其余11.1万元被杨某非法占有。接着,杨某又将“黑手”伸向自己的亲戚魏某。2010年10月,杨某谎称其在莆田市从事大米及食用油交易,没有任何投资风险,魏某相信了杨某。之后,魏某将21.3万元交给杨某。

杨某又称在莆田市政府里面“有门路”,可以为魏某孙子办高校毕业证并安排到消防单位任工程师。魏某闻此,欣喜万分。没多久,魏某又被骗11.2万元。

责任编辑:林静
相关新闻
频道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法律顾问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