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民营医院小客车假扮救护车 两部车被抓
该车的警报器和蓝色警灯均未向公安机关递交使用申请,属于非法安装 东南网6月25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蔡静吟 文/图)车身贴有医院标志,车顶装有蓝色警灯……这个“装扮”看上去和普通医院使用的急救车并没有太大区别,但其真实身份却是民营医院使用的小客车。近日,莆田市交警部门开展了针对“假救护车”的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已有两部“假救护车”被抓了现行。 假救护车 多为民营医院所有 6月21日上午,莆田市交警支队机动特勤大队民警在莆阳路巡查时发现,一辆牌照为闽BF6895的小型客车违规停放在机动车道上,车身粘贴有医院标志、急救热线电话并且安装了警灯、警报器。经查,该车为莆田东方医院所有,专门用于医院外勤急救。不过,该车的警报器和警灯均未向公安机关递交使用申请,属于非法安装。同时,该车也存在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随后,民警将该车拖离,并依法强制拆除了其非法安装的警灯及警报器。 当天下午,另一路执勤民警在文献路巡逻过程中,又查获了一辆车牌号为闽B69025、非法安装警灯和警报器的“假救护车”。该车系涵江现代妇科医院用车。民警同样将该车暂扣,并依法强制拆除了警灯和警报器。 正规的救护车 必须按程序报批 莆田市交警支队机动特勤大队郭警官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除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不得安装警灯、警报器。而上述特种车辆需要安装警灯、警报器的,其使用者应当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取得特种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使用证后,方可安装使用。非特种车辆不得安装使用警灯、警报器。非法安装警灯、警报器将分别处以1000元罚款。 莆田市卫生局医政科柯科长介绍,医疗系统的救护车分为120急救车和普通救护车两类,但它们都必须经过卫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够使用。目前,莆田市已有12家医疗单位(主要为二级以上医院)列入院前急救网络,这些医院购置的救护车辆按规定可以悬挂120急救车标志。其它医疗单位使用的普通救护车辆在通过卫生主管部门审核后,可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请,将车辆行驶证变更为“救护”性质,并申请使用警灯、警报器,完成这些程序之后,才能成为正宗的救护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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