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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过期药品 莆田凤山卫生站成重点监管对象

pt.fjsen.com 2013-07-03 08:59  李伟强 来源:东南网    

东南网7月3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李伟强) 6月28日,本报曾报道莆田荔城区凤山社区卫生服务站将10瓶已过期半年的葡萄糖水销售给中考考生饮用,所幸考生饮用后均无大碍(详见《莆田一卫生服务站葡萄糖过期半年 竟售给考生》)。记者昨从学生家长处了解到,5名学生均顺利参加完考试,且目前身体无异常。

记者昨从荔城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了解到,经过调查处理,该卫生服务站的医务人员均持证上岗,且不存在其他违规医疗行为。

根据《福建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医疗机构向消费者出售过期药品,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0000元;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记者了解到,当天家长所购的葡萄糖水总价为30元,也就是说,即使按照最高的处罚,也只能罚款90元。莆田药监局稽查科工作人员表示,按照规定处罚只能这样,但药监部门和卫生部门已将该卫生服务站一同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责任编辑: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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