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第一社区|东南空间|新闻中心|社会|视频|福建|时评|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军事|美国|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莆田频道 > 莆田新闻 > 正文

劣质电蚊拍成了"电人拍"提醒:避免儿童接触

pt.fjsen.com 2013-07-10 10:56  李金春 来源:东南网    

(劣质电蚊拍与正规厂家的产品在外观上有区别)

“我到商店购买电蚊拍,可才使用两天就坏了,这质量也太差了,我到商店要求退货,商店却称电蚊拍是易损品,不愿意更换”,前日,家住仙游城关的林小姐致电本报反映,连日来,许多市民也反映,称炎热夏季,蚊子侵扰让人烦,电蚊拍成为市民消灭蚊虫的好帮手。但一些商店为了牟利,引进许多劣质电蚊拍,其质量令人堪忧,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监管,确保消费者使用安全。

【劣质蚊拍很危险!你是否也曾被“电到”?参与讨论<<<】

电蚊拍才用一天就变坏

家住仙游爱晓花园的林女士告诉记者,这几天天气异常闷热,蚊子也特别多。7月2日,林女士到仙游龙仙路一百华商店购买电蚊拍,当天晚上,电蚊拍在家中也太显神威,电拍家中的蚊子、苍蝇,杀伤力真的很强,她也十分喜爱电蚊拍,连用一天两夜后,4日林女士发现,电蚊拍不能工作了,指示灯也不能亮。林小姐说,看到电蚊拍能电死蚊子,给生活带来方便,可自己才用一天,电蚊拍就坏了。林女士于是在5日将电蚊拍拿到商店,要求更换合格的电蚊拍或退款,但商店老板竟说,电蚊拍是易损易坏电子品,而且价格便宜,消费者在购买时,商店当场查验如能正常使用,说明质量合格了。而消费者带着电蚊拍离开商店后,商店就不负责了。

电蚊拍关闭后还带电

“看别人用这个灭蚊子还挺方便,我也在街边买了一把。”与林小姐一样遭遇的、家住仙游龙仙购物广场小区的戴先生告诉记者,因天气热,几天前他花30元在百货店买了一只电蚊拍。刚用时的确很方便,杀蚊能力又强。可用了没多久就发现质量问题,电蚊子电不到,可电人很灵验。

戴先生说,有次因看电蚊拍网内较赃,就用一块布擦洗,他知道电蚊拍有电,所以还特意看了开关,确认关闭后才开始擦的,没想到拍子上竟然还带有电!家里有不到2岁的女儿,平常喜欢拿电蚊拍玩,戴先生说当时有些后怕,“如果让小孩子不小心碰到,那可真的不得了。戴先生说,当时购买时,他看到电蚊拍的说明上写的:可以拍到正在吸血的蚊子,对人体没有伤害。想不到自己关了开关还有电,这电蚊拍质量让人心忧。

专业人士:劣质电蚊拍有余电

对于市民反映,记者走访了仙游龙仙路几家商店,发现在市场上的电蚊拍,花样繁多,价格在二十多元至六十元不等。记者随后在街边买了一把充电式的电蚊拍试了一下,当开起开关时,电蚊拍碰到一金属物,顿时碰出强电流和“啪啪”强烈爆炸声,店主告诉记者这种电蚊拍不仅能轻易电死蚊子,就连蟑螂也能电死,在室内较暗的地方还能清楚地看到闪出的电光。对于电蚊拍有余电,一位从事电器维修的何师傅告诉记者,充电式电蚊拍就是靠瞬间产生的脉冲高压杀蚊。质量好的电蚊拍瞬间可产生2000至3000伏的脉冲高压,而电流只有200毫安左右,放电完毕后电网上不会有余电残留。但劣质电蚊拍每次放电后电网会有余电残留,对人产生危害。

部门:到正规商场购买索要凭证

对于电蚊拍使用一天后就坏了,商店是否该按电器三包进行承担责任,记者致电仙游工商局12315了解情况,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也接到过类似的投诉,工商部门肯定地说,电蚊拍也有质量保证,双方没有规定的,至少也要保证三个月使用期。对于市民购买电蚊拍时,工作人员建议广大消费者到正规商场购买电蚊拍,索要购货凭证,产品说明书等,并注意保存,以便有质量问题进行索赔。千万不要贪图便宜而到小商店购买。至于林小姐退货遭拒情况,工商部门将介入调查。另外,购买时还要注意查看外观,正规的电蚊拍按照国家标准,在醒目位置贴有产品名称、操作方法、厂址厂名等信息。使用前,一定要仔细阅读说明书,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使用。还有小家电有使用期限,不要让其超期“服役”,以避免发生意外。

另外,要注意的是,由于插座的电压一般在220伏,因此在电蚊拍充电的过程中,尽量避免儿童接触。在使用时,手最好不要碰到拍内的金属丝,以免电蚊拍放电后电网上有余电残留,导致漏电发生意外。最好选用电池式的电蚊拍,较安全些。

对于林女士遭遇的质量问题,最后在记者的牵线和工商部门的调解下,最终商店免费给林女士更换一只合格的电蚊拍。

(莆田晚报 李金春)

责任编辑:林静
相关新闻
频道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法律顾问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