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荔城大酒店内一装修工人意外摔亡
东南网7月18日讯(本网记者) 7月9日,莆田荔城大酒店内发生施工事故,一名装修工人因没戴安全帽,意外摔下致死。事后,双方因赔偿金额谈不拢,施工方遂建议死者家属走法律途径,但拒绝提供个人所属单位营业执照及相关资料,家属上酒店讨说法,相关负责人也拒不露面。家属无奈拨打本网新闻热线0594-2535366求助。
记者随后了解到,该施工方并无施工资质。对此,莆田荔城区劳动局工作人员表示,荔城大酒店业主与包工头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记者致电荔城大酒店相关负责人,却无人接听。
未戴安全帽
装修工室内失足摔亡
据死者妻子李春华介绍,7月初,丈夫赵元平受一包工头谯经德雇佣,至荔城大酒店干活,每天200元。“但总承包荔城大酒店4楼和5楼拆墙项目的是,另一个名叫许国铸的包工头。”
7月9日11时许,赵元平在荔城大酒店5楼拆房屋吊顶时,不慎从人字梯上摔下。工友赶忙将其送至莆田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救治。12时许,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莆田荔城区拱辰派出所民警到现场调查,表示为意外死亡。“现场的工友都说赵元平是施工时从架子上失足摔死的,架子虽然不高,但赵元平当时没戴安全帽,后脑勺受重创流血过多才导致死亡的。”民警吴庆峰说,当时在现场,警方也发现5楼施工地面留有一摊血迹,面积约为15乘15厘米。
记者前往荔城大酒店,看见通往四五层的一楼大门已紧锁
自爆无资质
施工方称愿意承担责任
事后,死者家属向承包该酒店拆墙项目的主要负责人许国铸索赔,由于赔偿金额谈不拢,遂向荔城区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但因许国铸拒绝提供个人所属单位营业执照及相关资料,家属只能上荔城大酒店讨说法,业主却避而不见,“酒店保安一听说我们是死者家属,就阻拦我们上去。”
随后,记者前往荔城大酒店,看见通往四五层的一楼大门已然紧锁,地下停车场电梯也“故障报停”,无法入内。
记者致电许国铸,对方表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赔偿44万元,“死者家属却要求赔偿100多万,我没办法接受,所以才拒绝协商。”采访中,许国铸还主动承认自己并无施工资质,但拒绝透露委托其施工的业主联系方式。
装修工摔死
荔城友德大酒店人员称不知情
18日,记者从荔城区拱辰居委会书记许建成口中了解到,荔城大酒店与荔城友德大酒店实为同一个业主。“对方姓林,是酒店的老总,那两处楼房都是拱辰居委会租给他的。”许书记还告诉记者,对于日前荔城大酒店装修工人意外死亡之事,他也知晓。“事情发生后,我们也安排当事双方到拱辰办事处协调,不过最终没达成一致。”
许书记表示,他们还将安排双方再一次进行协调,届时邀请记者前往旁听。但截至记者发稿,还未接到通知。
为进一步了解该事件进展,记者致电荔城友德大酒店林总却无人接听。致电荔城友德大酒店销售部经理黄轩,对方表示不知道此事,并坚称此事与荔城友德大酒店无关,“我们荔城友德大酒店也是租在这里的,具体你得问这里的房东。而且我也了解过,大家都不知道荔城大酒店有工人摔死的事。”
记者前往荔城大酒店,看见通往四五层的一楼大门已紧锁
劳动局: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不适用工伤认定
就此,记者致电莆田荔城区劳动局。当天受理该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作人员李先生告诉记者,许国铸并不是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他只是以个人身份在雇佣人员,不属于用人单位。因此,根据相关法律,将工程发包给无施工资质个人的荔城大酒店相关负责人,也应承担连带责任。
不过,由于荔城大酒店也并非施工单位,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因此其雇工在工作中受伤,亦不能适用工伤认定。对此,李先生建议,如对方拒不支付赔偿,当事人可以直接至法院,通过民事诉讼途径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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