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街头现“迷你”电动汽车 无牌上路属违法
pt.fjsen.com 2013-07-25 07:47 陈盛钟 林燕 来源:东南网
典型的“非标产品” 但有关专家表示,按照《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这类四轮电动车显然无法满足其中一些车速、续航里程、安全性能等规定要求。 一些四轮电动车销售时,称为“观光车”、“代步车”等。平时能见到的一些电动代步车,有小型环卫车、警用巡逻车、游览观光车、高尔夫球车等,都属于特种车辆,一般只能在特定的区域,比如在社区、游乐园、景区等地方代步。按规定,三轮车不超过12公里/小时,四轮车不超过16公里/小时,这些车辆的车速、电压等参数,也不符合这一标准。“这类四轮电动车是典型的‘非标产品’。”专家表示。 就安全性来说,如果是汽车,相关的国家标准繁多,传统汽车强制检验项目有100多项,汽车的外壳绝大部分是薄钢板,而这类四轮电动车的外壳一般采用的是玻璃钢,一些四轮电动车的外形又窄又高,显得重心不稳。车辆的刹车、方向盘等部件都比较粗糙,这类车有很大安全隐患。 销售四轮电动车的经销商,经营范围多为“电动车”,难以界定其超范围经营,产品本身又没有相关标准依据,难以认定其销售不合格产品,这给相关部门的管理带来难题,“四不像”的销售、上路,有了博弈的灰色空间。 按电动自行车的造法造“汽车”? 据了解,这些四轮电动车,主要来自于山东、河北、江苏等地,其中山东的生产厂家最多。一些企业以前是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农用车、场地用车或是轻型卡车等生产商。这类四轮电动车,被称为“低速电动汽车”,但未被纳入我国新能源汽车范围。 业内人士介绍,进入这一领域的企业中,不乏大量作坊式的小厂家。这些小作坊实际上只是按照电动自行车的方法去拼装“汽车”,就是用了类似于汽车形状的外壳。由于没有对应的国家标准,四轮电动车的生产,实际上也就缺乏相应的国标安全检测,上路以后存在安全隐患。 (据都市快报) |
责任编辑: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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