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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为参合农民购买意外伤害险 6种情况下不报销

pt.fjsen.com 2013-07-31 09:49  林世才 张清涌 许海生 来源:健康报    

近日从福建省莆田市卫生局获悉,从7月起,该市新农合管理中心统一为全市参合农民购买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所需资金从统筹基金中提取,不再向参合农民收取。

该局近日与当地一家财产保险公司签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协议。根据协议,今后莆田市新农合意外伤害报销补偿将全部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以避免在一些有第三方责任人的伤害事故中出现骗保的情况。

该市同时规定,参合农民因以下6种情况支出的医疗费用,将不予报销:自杀、故意自伤、违法、打架斗殴、故意犯罪或拒捕;受毒品、麻醉药品影响发生的意外;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因交通事故、工伤导致支出的医疗、医药费用中依法应由第三方赔偿的部分,肇事者逃逸或无赔偿能力的除外;违反莆田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规定的费用;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意外事故住院医疗费用。

责任编辑: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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