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城厢工商局协助18家电商企业维权抢注商标
3个月异议期时间紧迫 根据《商标法》规定,发布商标公告后的3个月时间为异议期,如果没有提出异议,申请人便可以获得商标专用权。据城厢区工商局王志敏副局长介绍,被抢注的这18家电商企业在注册商标时只注册了第25类鞋服商标,但由于电商行业的特殊性,企业在使用商标时,既可能涉及产品类商标,也可能涉及服务类商标。因此,这家贸易公司便伺机抢注自主品牌的服务类商标,一旦抢注成功,待自主品牌在市场上拥有一定的知名度后,便可以利用已经取得的商标专用权向企业索要侵权赔偿,以此牟利。有些企业在接到通知的时候甚至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商标已经被人抢注,处于极为被动的应战状态。 两场会议召集企业维护商标权益 在了解这些情况后,城厢区工商局立即召集被抢注商标的电商企业,建议电商企业与这家贸易公司谈判,商量是否可以转让服务类商标。然而,谈判结果不欢而散,这些电商企业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商标权益了。3个月的公示期,如果不能及时提交材料,就很有可能成为既成事实了。为了帮助电商企业提高申请效率,城厢区工商局与商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为电商企业详细了解商标异议申请流程、材料要求和商标异议案件所需收集的证据,指导企业及时收集材料。“还好有工商干部帮忙,节省了我们很多时间和精力,不然真是一头雾水了”,威克鞋服有限公司的陈亚建说道。 但是,单独提出商标异议申请需要准备大量的详细资料,不仅耗时费财,而且胜算不高。如果能把这些被抢注商标的电商集合起来,共同向国家商标总局提出商标异议申请,成功的把握肯定比单打独斗要大,而且耗费的人力物力也能降到最低。为此,城厢区工商局特别召开了阻击商标抢注工作协调会,邀请商标代理机构和被抢注自主品牌企业共同商议对策。初步计划由城厢区工商局统一出具推荐函,帮助企业收集商标使用证明,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联名提出商标异议申请,保护自主品牌的合法商标权益,保障公平的良性竞争环境,促进电商企业的健康成长。 目前,阻击商标抢注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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