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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设立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3种情形可申请

pt.fjsen.com 2013-08-23 08:00  陈盛钟 来源:东南网    

 郑蒙/漫画

东南网8月23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盛钟) 发生交通事故再也不用担心没钱救命了!昨日,记者从莆田市财政局了解到,“莆田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已经设立,目前市级救助基金专户已筹集资金360多万元。

三情形可申请基金垫付

根据相关《实施细则》,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的人身伤亡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可比照适用这一规定。

救助基金实行分级管理。市级负责城厢区、荔城区、涵江区、秀屿区、北岸管委会、湄洲岛管委会辖区的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仙游县负责仙游县辖区的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基金来源包括:按照交强险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对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市、县财政预算安排补助资金;救助基金孳息;救助基金办公室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社会捐款等。

责任编辑: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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