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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设立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3种情形可申请

pt.fjsen.com 2013-08-23 08:00  陈盛钟 来源:东南网    

抢救费用没限定金额

“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没有限定最高金额。”据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办公室负责人介绍,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符合垫付要求的,救助基金办公室在扣除当事人预付款和交强险赔付或垫付金额后,确定救助基金垫付的金额,并将垫付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拨付相关医疗机构账户。

特殊情况下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并向市级救助基金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予以垫付。具体应当按照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核算。

丧葬费用按照市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确定,垫付的丧葬费用不超过本省上一年度职工6个月平均工资的总额。

可向交警申请代办救助

在申请程序上,《实施细则》规定,发生有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后,事故承办单位(即交警部门)应当及时查明事故车辆投保交强险的情况。可根据现场勘查和初步调查的情况,责成当事人预交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事故承办单位经进确认当事人无能力预付的,由医疗机构、当人或近亲属向事故承办单位提出申请,再由事故承办单位书面通知救助基金办公室。

对无主或者无法确认身份的遗体,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其损害赔偿款由救助基金办公室提存保管,交通事故死亡人员身份无法确认者的赔偿款,将在救助基金账户内分账核算,不作为救助基金使用,不得冲销,待死者身份确定后依法赔偿或者返还。

据悉,救助基金办公室垫付抢救费用和丧葬费用后,可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

责任编辑: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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