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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严禁中秋国庆公款送礼 坚决刹住不正之风

pt.fjsen.com 2013-09-06 07:54  纪伟 来源:东南网    

严禁用公款向单位或个人送月饼、购物卡等节礼

市委反腐办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发出的《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精神,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严禁用公款向单位或个人送月饼、购物卡等节礼;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不准接受地方、单位、企业或个人用公款购买的月饼、购物卡等节礼,不准接受公款宴请,不准公车私用、擅自驾驶公车,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借机敛财,不准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对顶风违纪者,要坚决查处曝光,绝不姑息。

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把落实八项规定作为纠正“四风”的重要抓手,持之以恒抓好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到令行禁止、绝无例外。群众可以通过来信、12388、2280872举报电话和莆田廉政网举报投诉平台等举报违规违纪行为。    (湄洲日报 纪伟)

责任编辑: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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