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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快递公司“潜规则” 市民目睹包裹凌空乱扔

pt.fjsen.com 2013-09-06 10:39   来源:东南网    

申通公司:飞在空中的包裹都是衣服等柔软物品

记者在现场看到,尽管有些包裹上标有“易碎品”等字样标识,但工作人员在分拣时根本无视包裹标识,直接乱扔乱投。即使有些包裹较重,抛投的距离较远,派件员们也舍不得多走几步路,而是采取“空中接力”,通过几人的抛传把包裹扔到指定的位置。记者发现,不仅是申通快递,很多快递公司的员工在送包裹时,为了图省事,都会采取类似的方法。

由于申通公司是在公路边卸货,其行为影响极不好,对此记者采访了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往空中抛、地上扔得是衣服等柔软物品,至于贵重的物品、易损品,他们都是轻轻搬运轻轻放置,不会造成物品损坏的。申通公司一位负责人也表示,公司规定,除衣服等柔软物品可空中抛掷,其他的易损品禁止抛掷。

工商部门:将加强管理

记者在鲤南申通快递公司采访时,在显眼地方没有看到其悬挂有营业执照等相关经营证件。那么申通快递公司是否真的将包裹乱扔而没有损坏顾客的物品吗?

记者走访了仙游鲤南工商所。工商所所长阮国辉告诉记者,快递公司的包裹凌空乱扔行为是不允许,因为这样极容易损坏物品。申通快递鲤南派送站曾发生多起包裹寄送的损坏纠纷,工商所曾多次调解。针对快递公司不文明经营行为,工商所将对该公司经营方式进行整治,责令其规范经营、文明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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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严重的,可处1万至3万元罚款

我国《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项规定:企业分拣作业时,应当按照快件(邮件)的种类、时限分别处理、分区作业、规范操作,并及时录入处理信息,上传网络,不得野蛮分拣,严禁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邮件)损毁。违反本规定的,由邮政管理部门处1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递快件(邮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邮件)外包装完好的,由收件人签字确认。投递的快件(邮件)注明为易碎品及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企业应当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企业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莆田晚报 李金春)

责任编辑: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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