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第一社区|东南空间|新闻中心|社会|视频|福建|时评|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军事|美国|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莆田频道 > 莆田新闻 > 正文

福州莆田现“地震云” 省地震局:禁止散布谣言

pt.fjsen.com 2013-09-08 11:00  蔡镇金 来源:东南网    

如何识别地震谣言?

以上两则已被确定为谣言,除此外,记者在网上看到,还有不少人也发布了个人地震预报。省地震局介绍,如果不是由政府(省级)发布的地震预报,都是不可信的,而将地震时间、地点、震级“预报”得非常准确,特别是那种时间精确到某天,地点在某个很小的范围,震级也很准确的地震预报,超越了目前的科学水平,都是谣传。例如,2010年7、8月,曾流传泉州、漳州和厦门当年8月13日将发生里氏6.8级大地震,这明显是一则谣言。如果市民发现动物、植物有异常反应,可保护好现场,并向地震部门或政府报告,让地震部门的专业人员调查。

发布地震谣传或被拘留

省地震专家表示,虽然地震谣言破绽很多,但经过人为加工、渲染,加上市民对地震知识的缺乏及恐慌心理,一直以来,地震谣传都较有“市场”。省地震局表示,任何个人无权擅自发布地震预报,即使是地震局也不能发布地震预报,只能发布一些地震预测意见。据了解,按规定,如果是全国性的地震长期预报和地震中期预报,由国务院发布。地震短期预报和临震预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程序发布。

人为捏造地震消息,故意渲染地震危害,而引起恐慌的谣言,是违法的,或被拘留。省地震局提醒,个人应停止发布地震预报,禁止散布地震谣言,接下来省地震局将联合公安部门,打击地震谣言。

责任编辑:林静
相关新闻
频道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法律顾问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