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一住户水管漏水殃及楼下 疑违规改动所致
pt.fjsen.com 2013-09-10 11:00 陈盛钟 马俊杰 来源:东南网
物业:楼上违规改卫生间 401室的女主人魏女士称,自家管道没漏水,要有的话,家里地板早变样了。现在李家要求扩大检查范围,他们不会答应的。 凤达山庄小区开发商莆田凤达房地产开发公司一位林姓负责人称,开发商和物业已做了多次协调,但楼上的住户不同意大面积检修,没有找到漏水点,问题就无法根本解决。他表示,通过之前的检查,可以肯定水源来自401室的地板下。“我们已经向401室承诺,翻修地板的费用由我们公司承担,但房主人还是不同意。” 小区物业的徐经理透露,401室主卧的卫生间结构发生了改变,一堵墙体向室内移动了20厘米左右,显然这是违规的。“我们还在协调此事,尽量早日解决301室住户家漏水的问题。” 律师:可通过诉讼解决 那么,楼上漏水楼下遭殃,但还无法整修的事情,责任到底该由谁负? 福建凌龙律师事务所的范培水律师认为,这件事情中,楼上住户的做法欠妥。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范培水说,李先生可以通过开发商或物业与楼上的住户协商,要求对方尽早修好管道,并赔偿因漏水遭受的损失。“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
责任编辑: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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