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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开发商保管小区维修金 业主怀疑钱被截留

pt.fjsen.com 2013-10-09 08:16  蔡学伟 来源:东南网    

金象花园小区

东南网10月9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蔡学伟 文/图) 5年前,位于莆田涵江的宝厦金象花园楼盘对外发售。作为开发商的宝厦(莆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每个买房业主商定,收取购房款的2%作为小区住宅维修资金,其中1%按规定上交到住建部门住宅维修资金专户,另外1%设为业主的“和谐应急资金”,由开发商为业主无偿保管。几年来,“和谐应急资金”在及时解决小区电梯、车库、小区道路等公共设施维护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最近,一小部分业主提出,“和谐应急资金”是被开发商截留的“住宅维修金”,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开发商好心无偿保管支配由业主定

宝厦(莆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曾董事长称,金象花园是该公司开发的首个楼盘,因此公司一直希望楼盘售出后,业主们能享受到最优质的物业服务。而当时入住小区的业主多来自乡村,多数人没有与物业打交道的经历。考虑到小区今后基础设施的维护,如果通过正常渠道向住建部门申请物业专项维修金,手续繁琐,可能会拖较长时间,影响到业主生活。因此,公司出于好心将多收的1%购房款设为“和谐应急资金”,希望用这笔钱及时为业主排忧解难。当时,小区业主委员会还未成立,这笔钱就暂时由开发商无偿为业主保管。

“我们只有保管权利,分配和支出完全由业主说了算。”曾董事长说,2009年6月交房以来,小区业主开始进行二次装修,楼道、公共走廊及消防设施受到不同程度破坏,但考虑到“和谐应急资金”数额不多,公司并未动用这笔钱维修,而是倒贴几十万元无偿维修损坏设施。开发商建房保修期已过,从去年7月份起,小区业委会成立后,这笔钱才开始真正使用。每项开支都是由业委会根据实际维修支出的票据,到开发商处报销支取,每笔费用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业委会成员签字盖章后才能生效,开发商无权动用任何一分钱。

针对少数业主质疑开发商截留维修金,收取高额银行利息的说法,曾董解释说,这110万元每年产生的利息约在3600元,以四年时间计算,利息总额约有1.4万元。这些利息全部归入“和谐应急资金”账户,公司从未支取过。另外,公司专人保管这笔钱,所花费的工资成本就比利息多出几倍,想借这笔钱赚取利息的说法并不成立。

责任编辑: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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