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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民酒楼吃饭沙子磕崩牙齿大胆维权索赔

pt.fjsen.com 2013-10-18 15:04  陈淑霞 来源:东南网    

东南网莆田站10月18日讯(本网见习记者 陈淑霞 通讯员蔡冠清、宋宇虹)“我到一酒楼吃饭时,被菜中的沙子磕崩了一颗牙。我要商家赔偿我200元,商家竟认为敲‘竹杠’”。2013年10月16日上午,莆田市城厢区王环女士气恼地来到城厢区工商局投诉。

10月15日晚,王女士在莆田梅园路酒楼吃饭时,一口咬中了菜中的沙子,顿时,剧烈的疼痛使她连话都说不出来。经医生诊断,王女士为“运动中腭尖崩裂”。让王女士更为意外的是,当值的餐厅经理竟一口否认发生过此事。气愤之余,王女士找到了工商部门,要求商家赔偿她的损失。经工商人员初次调解,商家只同意赔偿那餐饭的价钱,最多也就是90多元。但王女士看牙齿的医疗费却花了将近2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七条之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在工商部门的主持下,经与商家再次协商,商家最终赔偿王女士200元医药费。

责任编辑: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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