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第一社区|东南空间|新闻中心|社会|视频|福建|时评|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军事|美国|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莆田频道 > 莆田新闻 > 正文

莆田小情侣影楼拍摄婚纱照 竟被打上影楼广告

pt.fjsen.com 2013-10-23 08:22  蔡学伟 光伟 陈凤 来源:东南网    

东南网10月23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光伟 陈凤) 结婚本是件高兴事,可婚期临近的罗小姐最近挺心烦。原来,她和爱人拍了一套婚纱照,可成品出来后,却发现两本相册的封面、四张放大的照片和五个摆台照上,竟然都印着影楼的LOGO广告,而影楼方面事前未征求过他们的意见。

甜蜜合影竟有广告和电话号码

罗小姐介绍说,10月初,她和未婚夫花了三千多元,在莆田市城厢区城南一家名为“金缘挚爱·婚纱”的摄影工作室拍了一套婚纱照。在拍照前,他们在店里看过样本后,本想先交订金,可工作人员说,如果一次性付款,可以免费赠送摆台照。考虑到有这优惠条件,罗小姐决定一次性付款。然而,交费后,影楼没开任何收据、没签合同,更没提在照片上印广告的事。

半个月后,影楼通知罗小姐选照片,选好照片后,大概又过了一周,罗小姐拿照片时,却傻了眼,影楼把广告和电话号码打在了自己的婚纱照上。

影楼不愿担责任称打LOGO是惯例

看着自己的婚纱照莫名其妙地被印上包括电话号码、地址和经营口号等的广告,罗小姐哭笑不得。事后,她拿着婚纱照去影楼协商解决,可得到的答复是:“所有客户的照片,我们都会印自己的LOGO,其实婚纱摄影都是这样的,正面不印也会印在背面,这是一种品牌标志。”

未经允许印广告属侵权

在与该店协商无果后,罗小姐只好向该区工商部门投诉。

在城厢区工商局12315投诉台调查过程中,该店负责人仍坚称,所有客户的照片上都会印有影楼的LOGO,这是售后服务的一个凭证,印有LO⁃GO的照片,都在影楼免费售后服务的范围内。

城厢区工商局宋宇虹主任表示,影楼在消费者照片上印制LOGO属于广告宣传的一种,即获利行为,而在没有征得消费者允许的前提下,就属于侵犯消费者正当权益行为。

10月18日,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罗小姐向影楼提出限期重新制作婚纱照的要求,目前,该婚纱摄影店已重新为罗小姐赶制了全套照片,并停止了所有照片上标注广告的行为。

责任编辑:林静
相关新闻
频道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法律顾问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