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12条举措促进海洋渔业发展
pt.fjsen.com 2013-10-25 15:21 吴洪 来源:东南网
改善民生 实施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工程,力争3年解决渔民定居问题。加大捕捞渔民向养殖业、水产加工流通业、休闲渔业及其他产业转移力度,鼓励渔民减船转产。将海水养殖、海水产品加工、海水养殖饲料生产等纳入农业用水、用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范围,海水养殖纳入农业用电范围。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渔区教育、文化、卫生、养老等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力争到2015年,渔民人均纯收入达1.7万元;到2020年,渔民人均纯收入近3万元。 五大载体 推动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我省将抓好种业体系、园区、龙头企业、品牌、产业链五大载体创新带动: ——抓好特色优势品种繁育推广、原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种业技术创新,创新构建种业体系。到2015年,建成50个国家级和省级原种、良种场,主要养殖品种良种覆盖率达到80%。 ——建设水产品加工示范园区、现代渔业产业园区、远洋渔业园区,创新建设现代渔业园区。 ——对获评“省十佳海洋产业龙头企业”和成功上市的渔业龙头企业予以奖励,并大力拓展远洋渔业,力争到2015年外派远洋渔船达到500艘、建成海洋远洋渔业基地12个,创新培育现代渔业龙头企业。 ——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培育宁德大黄鱼、南日鲍、福州鱼丸、连江海带、莆田花蛤、福州烤鳗、晋江紫菜、霞浦海参、漳州石斑鱼等福建渔业区域品牌,以及奖励新认定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福建省名牌产品和福建省著名商标的海洋渔业企业,创新发展渔业品牌。 ——完善远洋渔业产业链、水产加工产业链、水产品市场流通链,创新延伸现代渔业产业链。 |
责任编辑: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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