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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重名遭遇尴尬 莆田工商提醒多点创新

pt.fjsen.com 2013-10-28 10:11  陈淑霞 来源:东南网    

东南网莆田10月28日讯(本网见习记者 陈淑霞 通讯员蔡冠清 许艳) 2013年10月22日,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大道的林明道来到工商局一楼注册大厅,为他的食品贸易商行申请注册登记,林老板申请注册的字号名称是吉祥食品贸易商行,经工作人员查询之后,这个名称早在2008年就被华亭的一家企业注册登记了,林老板只能另选名称进行注册。但是由于林老板的名片、公司LOGO、公司牌匾等早已制作完毕,另选名称进行注册登记给林老板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和经济损失。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会碰到因自己的名字与别人相同而带来的不便和尴尬。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一些企业也遇到了这种问题。

据了解,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很多企业都喜欢取“华”、“吉”、“盛”这样寓意生意兴隆的名称。仅在城厢区,企业名称中带“华”字的就有216户,带“吉”字的有538户。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西黄村的宋美佳想创办一家服装企业,取名叫“华丽”,可他10月8日到工商部门登记时,却因为和数据库里的其他企业名称重名而遇阻。后来宋美佳又先后起了20多个名字,均和已经注册的企业名称重名,导致自己的企业迟迟不能注册。在城厢区工商局注册管理股的建议下,宋美佳给自己的企业取了四个字的名称“华强美丽”,这才注册成功。

据城厢区工商局注册登记股朱志伟股长介绍:注册企业的名称雷同或极其相似,已经成为工商部门在进行企业登记时遇到的一个新问题。为此,城厢区工商局提醒新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作为企业字号名称核心内容的个别字频繁地出现,不仅容易引发字号名称侵权官司,也给工商登记管理部门在登记录入和查阅档案时带来不便,更不利于同行业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一个好的名称不仅是企业的代号,更是企业难以估量的无形资产。新登记的企业在取名时要多一点创意,少一点雷同。

责任编辑: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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