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国际花交房9月 双气三线仍是“空头支票”
绿地地产:一切都是依照合同办的 对此,记者23日下午2次拨打绿地地产客服部电话,试图从绿地方面了解造成上述问题的具体原因,但该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本月20日国际花都的业主代表再次向绿地方面集中反映上述问题时,绿地地产已经告诉业主,答应在10月月底通上天然气。针对记者想调查清楚为何长期以来没有解决本该有的天然气、三线、电等问题,该人员以新闻发言人在开会为由拒绝回应。 上周四,记者再次拨通该处电话,一位自称了解该小区情况的工作人员回应称,根据合同规定,只要该项目取得《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虽然双气、三线、水电等没有达到入住标准,也可以交房。同时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之所以现在没有通天然气,是因为天然气管道一直没有铺设好,并称近期将会通上。对于至今该小区仍用临时电的问题,该工作人员回应称是因为电力主管道的问题,进入该小区的负荷达不到所有业主的需要。 国家管理条例:未到达交付条件的,不得交付使用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根据国家《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该条例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和下列要求进行综合验收: (一)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情况; (二)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情况; (三)单项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四)拆迁安置方案的落实情况; (五)物业管理的落实情况。 同时,《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未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或者对不合格按合格验收的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在绿地国际花都项目中,天然气、水、电、三线等基本配套长达9个月仍然没有建设配套完成,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配套基础设施并不符合国家标准,而绿地地产便根据其制定的购房合同要求一期1314户业主匆匆收了房。对此,业主们表示极度的不满,称“绿地这是明显的霸王条款”. 律师观点:合同条款不得违背国家强制性规定 随后,记者咨询了北京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的于律师。于律师告诉记者,如果房地产项目没有达到交付条件而进行交房的,属于违约交付,尽管合同中规定只要取得竣工验收备案单就达到交付条件,但这一规定与国家强制性规定相违背,买受人可以拒绝接收房屋,由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开发商承担。对于已经签字交房的,买受人可以按照实际损失(直接损失),比如取暖的电费、煤炭费用等要求赔偿。 关于该项目此问题的进展情况,齐鲁网记者正在进行进一步的调查采访,后续将对最新进展进行跟踪报道。 |